危重症患儿管饲喂养护理
——中华护理学会团体标准T/CNAS45─2024
2024-10-11发布2025-01-01实施
PART01范围
PART02规范性引用文件
PART03术语和定义
PART04基本要求
PART05喂养前准备
目录
CONTENTS
PART06喂养速度的控制
PART07喂养中观察
PART08喂养后处置
范围
1
PART01
(一)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PART02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CNAS19—2020成人肠内营养支持的护理。
术语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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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三)术语与定义
危重症患儿criticallyillchildren
患有直接危及器官功能和(或)内环境平衡进而威胁生命安全病症的0~18周岁的患儿。
胃残余量gastricresidualvolumes
胃内未排空的内容物的体积,组成成分包括唾液、胃液、十二指肠反流液和肠内营养液,可使用注射器经胃管抽出来衡量。
间歇喂养intermittentfeeding
通过喂养-休息的周期循环输注肠内营养制剂的方式。
持续喂养continuousfeeding
不间断输注肠内营养制剂,每日输注时间为16~24h。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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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4
(四)基本要求
应遵医嘱实施管饲喂养
应根据患儿的喂养方式选择喂养工具
间歇喂养:选择肠内营养注射器或重力用肠内营养输注器
持续喂养:选择泵用肠内营养输注器。
间歇喂养:胃肠道功能正常的经胃喂养患儿
持续喂养:幽门后喂养、胃肠道功能不全、不能耐受间歇喂养的患儿
(四)基本要求
间歇喂养者应在每次喂养前确认喂养管位置,持续喂养者应每4h确认喂养管位置。
间歇喂养者应喂养前后冲管,持续喂养者应每4h冲管,检查胃残余量后、喂养管壁有营养制剂及药物附着时应及时冲管。
喂养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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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5
(五)喂养前准备
(1)确认喂养管位置
应确认喂养管的固定标记无移动。
对于经口置入喂养管者,应确认喂养管在口腔中无盘曲。
应采用回抽胃内容物或肠液并测量pH值的方法确认喂养管位置(附录A)。
(五)喂养前准备
(2)根据胃残余量确认喂养量
对于未达目标喂养量的患儿:
胃残余量为1~3ml/kg时,全部注回胃内,保持原喂养量;
胃残余量3ml/kg时,注回胃内的上限为3ml/kg,其余全部弃去喂养量减半。
对于间断喂养、达到目标喂养量的患儿:
胃残余量每次喂养量1/2时,全部注回胃内,补足目标喂养量;
胃残余量≥每次喂养量1/2时,暂停喂养。
对于持续喂养、达到目标喂养量的患儿:
胃残余量2h喂养量时,全部注回胃内,保持原喂养量及速度;
胃残余量≥2h喂养量时,减少喂养量或减慢喂养速度。
(五)喂养前准备
(3)准备肠内营养制剂
营养制剂的配置和加温可参见T/CNAS19—2020。
新鲜母乳可直接使用,冷藏母乳应加热至37℃~38℃,冷冻母乳应解冻为液态后加热至37℃~38℃。
(五)喂养前准备
(4)体位准备
无体位禁忌患儿上身抬高30°~45°。
俯卧位患儿上身抬高25°~30°。
胃食管返流患儿取左侧卧位,胃潴留患儿取右侧卧位。
(五)喂养前准备
(5)冲管
宜使用≥20ml的肠内营养注射器进行冲管。
宜使用37℃~40℃的温水冲洗胃管,应使用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溶液冲洗肠管及免疫功能受损的危重症患儿喂养管。
应脉冲式冲管,冲管量宜为管腔容积的1.5~2倍(除外液体受限的患儿及新生儿)。
喂养速度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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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6
(六)喂养速度的控制
应遵医嘱逐渐增加喂养速度(附录B)。
因疾病需要行微量喂养者,可从0.5ml/kg/h开始,最大速度20ml/h,新生儿早期微量喂养量为10~15ml/kg/d。
对于机械辅助通气、意识下降或丧失、声门或贲门功能不全的误吸高风险患儿,应减缓喂养速度。
喂养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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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7
(七)喂养中观察
应观察患儿的生命体征是否平稳、有无胃肠道症状。
喂养中观察到下列情况应暂停喂养:
哭闹剧烈、呛咳,或有面色、口唇、心率、呼吸、经皮血氧饱和度等异常变化;
有恶心、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