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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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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5-20
总字数:约4.44千字
文档摘要

专用基金应用案例

——关于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甲医院是一所面向全社会开放,医、教、研、防全方位

发展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

医院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设置专用基金科

目,核算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本案例主要说明

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甲医院遵循“先提后用、专款专

用”的原则管理医疗风险基金,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

年底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提取比例为3‰。医疗风险基金主

要用于支付医院购买的医疗责任保险,以及实际发生的医疗

事故赔偿等。

甲医院2021年全年实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277990000元,年末医疗风险基金未提取前的余额为贷方

594258元,实际提取医疗风险基金239712元。

2022年甲医院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月18日,支付保险公司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

险138953元。

2.3月24日,支付患者乙医疗事故赔偿款23500元,

预计保险公司赔付金额21000元,不涉及其他责任人。

3.7月6日,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患者乙医疗事故理赔

1

款20000元。

4.7月19日,支付患者丙医疗事故赔偿款920000元,

预计保险公司赔付金额200000元,不涉及其他责任人。

5.11月21日,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患者丙医疗事故理

赔款200000元。

本案例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二、案例分析和账务处理

(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案例分析:《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

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

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

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

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院在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财务

会计下“事业收入——医疗收入”计算提取并列入费用。医

疗风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额度,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

3‰。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财务会计下,借记

“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

计不做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单位:元)

2

甲医院2021年全年实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277990000元,年末医院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提取比例为

3‰。2021年底甲医院医疗风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额度应为

833970元(277990000×3‰)。年末,截至提取医疗风

险基金前,“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余额为贷方594258

元。

应提取医疗风险基金:833970-594258239712(元)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计提医疗风险基金239712

贷: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239712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二)使用医疗风险基金。

案例分析:根据《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

知》(卫医发〔2007〕204号)、《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

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等文件要求,医疗

责任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立医院要

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使用从收入中提取并

列入费用的专用基金(如医疗风险基金)时,财务会计下,

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

计下,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账务处理:(单位:元)

3

1.支付医院购买保险发生的支出。

1月18日,甲医院支付保险公司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

险138953元。

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