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CCSB22
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1577—2024代替DB43/T1577-2019
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riceclassificationcollectionandstoragebasedoncadmium
content
2024-07-12发布2024–09-12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3/T1577—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稻谷分级 1
5分级收储 1
6信息处理 3
附录A(规范性)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性能评价要求 5
附录B(资料性)稻谷分级收储记录信息 6
DB43/T1577—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3/T1577—2019《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技术规程》,与DB43/T1577—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稻谷分级区间(见第4章,2019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检测场所要求(见5.1.2.1,2019年版的5.1.2.1);
——修改了人员要求(见5.1.2.2,2019年版的5.1.2.2);
——修改了检测方法要求(见5.1.2.3,2019年版的5.1.2.3);
——增加了检测设备要求(见5.1.2.4);
——增加了设备性能评价(见5.1.2.5.1);
——增加了测定结果不确定度包含限量值时的确认要求(见5.1.2.5.2);
——修改了粮仓基本要求(见5.2.1,2019年版的5.2.1);
——增加了仓储管理要求(见5.2.2);
——增加了稻谷镉快速检测设备性能评价要求(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湖南省食品测试分析中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常德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南省粮食和物资科研设计院、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艳霞、张晓燕、陈渠玲、范小勇、邓树华、韩晓磊、丁玉琴、李江涛、彭灿、李志铭、王君、黄力、黄卫、谭小文、洪玲、苏振华、唐刚、毛青秀、杨翠香、余小平、周剑宇、胡丽、张大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为DB43/T1577—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43/T1577—2024
1
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的稻谷分级、分级收储、信息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收储企业稻谷基于镉含量的分级收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LS/T6115粮油检验稻谷中镉含量快速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
LS/T6125粮油检验稻米中镉的快速检测固体进样原子荧光法
LS/T6134粮油检验粮食中镉的快速测定稀酸提取-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LS/T6402粮油检验设备和方法标准适用性验证及结果评价一般原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稻谷分级
根据稻谷的镉含量对稻谷进行分级,具体分级情况见表1。
表1稻谷分级表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稻谷镉含量(w)
级别
w≤0.2
1
0.2w≤1.0
2
w1.0
3
5分级收储
5.1稻谷分级确定
5.1.1扦样、分样
DB43/T1577—2024
2
应以每一个运输单位为检验单位,扦样方法按GB/T5491执行。
5.1.2检测
5.1.2.1检测场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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