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集团破产重整的政府干预
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断变换,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危险,部分企业
无视经营风险盲目扩张,导致资金流动性困难,最终面临破产的风险。在破产重整制度
推出之前,企业只能选择破产清算,更有的企业利用市场的漏洞,恶意破产逃废债,造
成了恶劣的影响。我国于2007年6月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重
整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在向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破产重整机会的同时,还对破产重整
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政府部门通过司法努力,对即将破产的企
业进行合并重整,可以彻底熔断担保圈风险,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区域的金融风
险。
本论文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描述了山东丛林集团有限公司从兴盛走向破产的前后过
程,分析了企业试图恶意破产给当地的经济、金融环境带来巨大危害,通过调查研究全
面复盘了当地政府对丛林集团两年的破产重整之路。本文重点研究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
况下干预企业破产重整的必要性,探讨政府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分析政府干预的正反
面作用,并在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发展阶段提出了理顺“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
政策建议。这些建议旨在通过政策手段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引导,弥补市场缺陷,提高
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并实现市场与政府有效互动。
本文按结构设置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为案例介绍,介绍了丛
林集团的情况和破产对当地带来的影响,并描述了当地政府如何介入丛林集团的重整并
获得成功。第三部分为案例分析,讨论了当地政府为何需要干预丛林集团的破产重整,
重整的具体做法有哪些可取之处,以及破产重整效果的分析,最终提出了政府干预大型
企业破产重整的对策建议。第四部分为结论与启示。通过对以上四部分的研究分析,提
炼出具有共性、可借鉴、能操作的特点,为后续破产案例的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丛林集团;破产重整;市场失灵;政府干预
丛林集团破产重整的政府干预
Abstract
Inrecentyears,withtheconstanttransformationoftheeconomicdevelopmentsituation,
thedevelopmentofenterprisesisalsofacingvariousdangers.Someenterprisesignorethe
risksofoperationandblindlyexpand,leadingtodifficultiesincapitalliquidityandultimately
facingtheriskofbankruptcy.Beforetheintroductionofthebankruptcyrestructuringsystem,
enterprisescouldonlychoosebankruptcyliquidation,andsomeenterprisestookadvantageof
marketloopholestomaliciouslyavoiddebtthroughbankruptcy,causingadverseeffects.
Chinaintroducedthe“EnterpriseBankruptcy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June
2007,whichclearlydefinesthecontentofbankruptcyrestructuringandregulatesand
supervisesthebehaviorofbankruptcyrestructuringwhileprovidingopportunitiesfortroubled
enterprises.Thegovernmentdepartment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