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10篇
篇1
甲方(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基金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同意接受乙方作为投资者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就乙方向甲方投资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基金合同:
一、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基金”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投资全球股票市场为主要目标的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股票市场中的股票。“基金合同”指本甲乙双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投资本基金的合同协议。
二、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全球股票市场中的优质股票,追求长期资本增值。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面分析、市场分析、风险管理等。
三、基金的设立与发行
基金由甲方设立并发行。基金的发行总额度和发行方式由甲方决定并公告。乙方可通过指定的销售渠道购买本基金份额。
四、基金的管理与运营
1.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
2.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了解基金的运营情况,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运营行为。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投资款项,并承担投资风险。
五、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乙方可在开放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份额。具体的申购和赎回规则按照甲方的公告执行。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与税费承担
1.收益分配: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和时间由甲方决定并公告。
2.税费承担:乙方应当承担因投资本基金而产生的全部税费。
七、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应当明确知晓投资本基金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乙方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
八、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具体事由和程序按照甲方的公告执行。
九、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其他条款
1.通知与公告:甲方应当在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布有关本基金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运营情况、收益分配、风险揭示等。乙方应当关注并了解相关信息。
2.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补充:鉴于法律对于特定情形下认定各方义务执行所存在的风险问题有所规定,建议各方在签订本协议前仔细审阅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意见。各方基于各方意愿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及相应的风险承担由各方自行负责和确认签署本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事项特此予以说明和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事项甲乙双方对此予以认可和理解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等违约责任本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如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以公平合理原则进行解释为证本合同内容严谨完整格式美观清晰甲乙双方均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内容自愿签署本合同合同签署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甲乙双方的合同签订地并保留合同正式文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以供双方备份保存。,在此理解的基础之上双方签订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大致如下:甲方在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权限,在此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市场的行情和动态有足够的了解同时能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乙方对甲方的资质和业务有充分的了解并自愿购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