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doc
文件大小:783.51 KB
总页数:17 页
更新时间:2025-05-20
总字数:约5千字
文档摘要

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拟开展的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工作。

二、排污口分类

按照排污口分类整治的部门职责分工、排污口责任主体、排放污水特征等,在整治工作中将排污口分为7大类15小类,见表1。

表1排污口分类

大类

小类

序号

(一)工业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污口

1

生活污水排污口

2

厂区雨水排口

3

(二)农业农村排污口

水产养殖排污口

4

畜禽养殖排污口

5

种植业排口

6

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

7

(三)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8

生活污水排污口

9

(四)港口码头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污口

10

生活污水排污口

11

雨水排口

12

(五)城镇雨洪排口

城镇雨洪排口

13

(六)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14

(七)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

15

备注:

1.可根据工作需求,进一步细化排污口分类;

2.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原则上按应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污水性质确定排污口类型。

三、分类释义

(一)工业排污口

包括工矿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等的排放口,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港口码头等排污口。

生产废水排污口,包括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没有纳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产废水排污口、温排水等循环水排污口,以及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或雨水等的混合污水排污口。

生活污水排污口指工业企业内部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的排污口。

厂区雨水排口指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初期雨水或受污染的雨水应严格执行行业相应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农业农村排污口

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等的排放口。包括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

水产养殖排污口,指工厂化养殖、池塘养殖等陆基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口。

畜禽养殖排污口,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排放口。

种植业排口,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的排放口。

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包括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和没有纳入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

(三)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包括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和没有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

(四)港口码头排污口

包括港口码头内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等的排放口。

港口码头内的生产废水排污口,包括港口生产作业产生的废水和港口接收的船舶废水的排放口,以及港口码头作业平台冲刷和溢流废水的临时排放口。

(五)城镇雨洪排口

以雨水排放、排涝泄洪为目的而设置,存在污水混入的排放口。包括城镇雨水收集管网、雨水汇流和行洪通道等的排放口。

(六)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接收各类污水并向海(河)排放的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七)其他排口

前述分类中未包括的排口。

入湖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拟开展的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工作。

二、排污口命名

排污口名称原则上不超过25个字,各类排污口采用如下规则命名:

(一)对于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按照“行政区信息+企事业单位名称+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区名称。企事业单位名称中包含行政区信息、排污口类型的,不重复体现。

示例:武汉市洪山区名都闸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二)对于有固定名称的排污口,可按照“行政区信息+固定名称+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区名称。固定名称中包含行政区信息、排污口类型的,不重复体现。

示例:武汉市青山区白玉明渠雨水排口

(三)对于无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无固定名称的排污口,按照“行政区信息+周边特征标志物信息+排污口类型”的规则命名。行政区信息应包含地级市和县、区名称。必要的情况下,须增加距离特征、方位特征等描述。

示例:荆门沙洋区钟桥村桥下东200米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

(四)对于一个责任主体或同一区域含有多个同类型排污口的情况,可在排污口类型前加数字序号区分。

示例: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东湖九峰明渠1号雨水排口

命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排污口类型等特征信息,但不得与前述规则冲突。

三、排污口编码

按照“唯一性、可扩展性”的原则,结合国家相关编码标准和要求,赋予每个排污口唯一的编码。

(一)编码结构

排污口编码由湖泊代码、行政区划代码、顺序代码、排污口类型代码和扩展代码等五部分组成。采用字母和数字组合编号的方式,编码长度为20位。

入湖排污口编码结构如下所示:

(二)编码规则

1、湖泊代码:表示排污口所在湖泊,代码长度为5位。

表1所属地市代码

序号

所属地市

地市代码

1

武汉市

A

2

黄石市

B

3

十堰市

C

4

荆州市

D

5

宜昌市

E

6

襄阳市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