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实务》课程标准
编写: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李启明时间:2025年5月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2
(一)课程性质 2
(二)设计思路 2
二、课程教学目标 2
(一)知识目标 2
(二)能力目标 3
(三)素质目标 3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3
四、教学实施与教材选用 4
(一)教学方法 4
(二)学习方法 5
(三)教材选用 5
(四)参考资料 5
五、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 6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一)课程性质
《政府会计实务》课程是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遵循职业能力教育为本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在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先修课基础上开设。课程教学目标一方面为满足会计专业毕业生会计基础知识体系完善的需要,另一方面为满足毕业生掌握政府会计基本知识、具备政府会计主体会计核算的基本技能、快速适应政府会计主体会计岗位工作的需要。
结合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本课程计划学时建议安排在32-64课时之间。
(二)设计思路
为了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趋势,适应社会高职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政府会计实务》课程教学的需要,立足政府会计主体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重在解决政府会计主体会计核算中的具体问题。
本课程契合政府会计主体财会工作岗位业务素质的要求,充分体现会计职业教育的基本规律,兼顾政府会计主体财会人员财务管理知识需求,突出了常见经济业务或事项会计核算的操作性,将课程内容设置为政府会计基础与初级实务、政府会计中级实务、政府会计高级实务三部分,内容由浅入深,每项任务以政府会计主体会计科目为基本单元,结合政府会计主体常见经济业务介绍会计科目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适时为学生介绍政府会计发展的历史沿革,让学生知过去,明未来,会思考;在业务核算环节将实际工作中的核算过程进行分解,将理论知识与技能实训相融合;在业务训练与实训环节以“实际、实用、实践”为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带领学生锻炼技能,完善知识储备,做到“做中学,做中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及各层次间的关系;熟悉政府会计制度的沿革及制定的原则;掌握政府会计的会计核算模式及核算的双重目标。
2.了解政府会计假设;熟悉政府会计基础;掌握政府会计核算原则。
3.了解会计要素的定义;熟悉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的定义;熟悉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的种类及要素间关系;了解政府会计科目的分类;熟悉政府会计科目的分级;掌握政府会计科目设置的依据。
4.了解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种类、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内容及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内容;熟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种类及使用要求;掌握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内容;了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定义;熟悉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含义与程序。
(二)能力目标
1.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资产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2.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负债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3.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收入(预算收入)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4.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费用(预算支出)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预算结余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6.学会和熟悉政府会计净资产类账户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7.掌握政府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基本内容、格式、含义、编制的基本要求、方法;
8.掌握政府单位预算会计报表基本内容、格式、含义、编制的基本要求、方法;
(三)素质目标
1.了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树立会计人员法制规范观念;
2.培养严禁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
3.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
三、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本课程主要面向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各专业学生,建议在各专业的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开设,其先修课程为《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基本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知识,在学习本课程之后,应具备较为完善的会计基础知识和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技能,初步适应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
本课程教学内容主要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从高职教育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要求出发,以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过程为主线,按照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平行核算的会计要素分解划分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由浅入深分为上、中、下三篇十九个项目。
上篇为政府会计基础与初级实务,属该课程必选教学内容。其教学目标为了解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熟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