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清单
序号
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
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
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省厅责任处室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省厅责任处室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
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
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事项
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标科处
2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
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
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事项
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省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标科处
3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
法》《城市
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
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房产处
4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四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
房地产管理
法》《城市
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
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房产处
5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
企业资质认定
(丙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
法》《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
计管理条
例》
省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
√
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场处
6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丁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
法》《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
计管理条
例》
省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
√
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由三级或者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场处
7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
认定(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
法》《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级、设区的
市级(含直管
市、神农架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审批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