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拨资金类应用案例
关于转拨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资金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2022年1月5日,某省财政厅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拨付某省属甲行政单位财政拨款50万元,其中10万元为拨付甲单位预算拨款,40万元为甲单位下属乙事业单位的预算拨款。1月10日,乙单位收到甲单位转拨的财政拨款40万元。
二、案例分析
本例中做好账务处理的前提是甲、乙单位是否要确认财政拨款收入。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因此,确认财政拨款收入需要确定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资金来源是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二是资金性质是财政拨款性质。本例中对于甲单位和乙单位来说资金来源都是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但对于甲单位来说收到的50万资金中有40万具有转拨款性质,应按往来处理,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不应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预算会计不做处理;10万元符合财政拨款收入确认条件,应记入“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乙单位来说,收到的40万元资金虽从甲单位拨付,但资金的初始来2源是省财政厅,且属于财政拨款性质,应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账务处理
(一)甲单位账务处理(单位:元)。
1.1月5日,收到省财政厅拨款时:
财务会计:借:银行存款500000贷:财政拨款收入100000其他应付款——转拨款——乙单位400000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100000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0000
2.1月10日,拨付下属乙单位时:财务会计:借:其他应付款——转拨款——乙单位4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二)乙单位账务处理(单位:元)。
1.1月10日,收到甲单位转拨省财政厅财政拨款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400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400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0000
关于转拨从本级政府非财政部门取得资金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2022年1月5日,某省属事业单位收到省科技厅拨来按项目进度拨付的科研课题项目经费50万元,补助经费40万元。为简化处理,本案例不考虑增值税影响因素。
二、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主要应区分“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两个会计科目核算的不同。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一、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十五)关于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相关规定,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在具体核算时,事业单位对于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对于其他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事业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的区别在于,事业收入要求接受资金的事业单位为这种拨款提供对等专项服务,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则没有对等交换要求。本例从资金来源看,该省属事业单位收到的90万省科技厅拨款的来源都是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从资金的用途看,收到的50万资金指定为科研课题项目经费,应确认为事业收入;40万未明确指定用途,属于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应确认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账务处理
该省属事业单位收到拨款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900000
贷: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500000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400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900000
贷:事业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50000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0000
关于转拨从非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资金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2022年1月5日某中央直属甲行政单位收到当地省财政厅拨付的财政拨款补助人员经费50万元,其中10万元补助行政单位本级,40万元转拨下属乙事业单位用于公用经费补助。1月10日甲单位转拨下属乙事业单位40万元。
二、案例分析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一、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十五)关于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相关规定,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在具体核算时,事业单位对于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事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