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编
主编单位: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专业编制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编审委员会
主审:龙宁
副主审:洪盛良刘中强朱杰峰
主编:柯经安彭博
副主编:陈湘杰
编制人员:郭璇叶小宁郭承钢周堃
审查专家:聂钢陈惠芬管弦许小锋毛万全
软件支持: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操作人员:赖勇军孟涛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
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全费用
基价表》《建设项目总投资组
成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计价依据体系,满足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费用基价表》《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定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费用基价表》是我省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评审、编制设计概算和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是编制、评审和管理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依据。
二、本定额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本定额对应的原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定额由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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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定额》2006版为基础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是编制、评审和管理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依据。
三、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总费用,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三部分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
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
投资类别
费用项目类别
费用项目构成
费用内容
固定
资产
投资
建设
投资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1.建筑工程费
2.安装工程费
3.设备购置费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
1.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的费用
建设用地费
2.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交通疏解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准备费、研究试验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测绘测量费、行政许可费、商品砼保证金、工程招标费、工程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工程检测费、竣工图编制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工程保险费、维修基金等
3.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生产准备费、联合试运转费
4.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第三部分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第四部分建设期利息
流动资
产投资
流动
资金
第五部分流动资金
四、本定额是以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国家部委和我省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列出了我省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费用项目。对于一般建设项目中很少发生或具有显著行业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移民安置费、水资源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特大型基坑的检测费等,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计取。
六、凡计算方法前加“?”的费用项目,均采用的是武汉市发布的计算标准,各地、市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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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定额已包括的各子项费用内容,编制概算时不得再单独计列相应费用或者类似内容费用。各子项费用在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发生。
八、本定额注明已市场化的费用,给出的计取标准仅供参考。
九、本定额所列费用项目是依据2021年12月31日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文件编制的,此日期之后如有调整应执行新的文件规定。本定额所引述文件中涉及的其他内容,其解释权均属原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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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1)
一、工程费用 (1)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
三、预备费 (2)
第二章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