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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保税加工货物49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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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1 页
更新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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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保税加工货物保税货物一、保税货物的定义及分类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物流货物保税加工货物保税货物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保税的历史由来“保税”称呼的由来,是海关对货物“保留征税权”的意思。保税制度能够使出口企业简化出口手续,减少因纳税而造成的资金占用和利息成本,有利于国内出口加工企业的开办和经营,也有利于实行保税制度的口岸城市的繁荣。保税制度最早产生于中世纪诸侯分立的欧洲,众多公国划地为境,设立关卡,对进入关卡的货物征收关税。转口贸易中的商品在进入某公国时,往往是将该国作为贸易中转地,而并非在该国销售,也同样需要交纳进口税费,这种局面严重制约了转口贸易的发展。于是,一些公国从发展本国航运业出发,在转口贸易货物入境时,保留对其税款的征收,直至该货物确定最终流向时再做相关处理。由于这种措施减轻了转口贸易商货物流转的成本,于是转口贸易商纷纷以该国作为转口贸易的中转地,相应的促进了该国航运业的发展。在16世纪中期,意大利的里窝那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保税制度的城市,并产生了最初的保税形式——保税储存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和完善,保税制度不再仅仅局限于原来的转口贸易,而是被不同国家根据其需要适用于不同贸易方式中的货物,如加工贸易、寄售维修贸易等。一、保税加工货物概述保税加工货物含义:形式:特征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加工装配后复出境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区别境外企业A加工企业料件成品、半成品工缴费境外企业A加工企业境外企业B料件成品、半成品利润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类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材料提供国外厂商免费提供(无需付外汇)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自主进口(需付外汇)产品销售国外厂商负责销售国内生产企业自己寻找国际销路或根据对口合同销往国际市场;获益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生产企业自主决定产品的营销,自负盈亏。二、保税加工货物特性经海关批准,暂缓进口关税和环节税,成品出口一般无须缴纳关税(不批准,不保税)一般料件进口免于交许可证,成品出口属许可证件管理,交出口许可证放行与结关(进境之日起到复运出境)三、保税加工货物包括(1)专为加工、装配出口产品而从国外进口且海关准予保税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2)用进口保税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3)在保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和剩余料件。四、海关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物理围网非物理围网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电子账册电子手册大型企业,以企业为单元中小企业,以合同为单元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加工贸易账册与加工贸易手册的区别1.加工贸易账册适用于规模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加工贸易手册适用于规模小、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的企业。2.加工贸易账册体现“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思路;加工贸易手册体现“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思路。3.加工贸易账册的进出口数量是根据企业最大生产周转金额来核定的;加工贸易手册的进出口数量与合同一致。4.加工贸易账册不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账册;加工贸易手册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手册。

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

2018年6月21日,在2017年和2018年初试点基上,海关总署以2018年第59号公告的形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该模式的特点是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与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商品编码(料号)或经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的商品编码(项号)为基础,企业自主选择确定核销周期、单耗申报时间,以自主核报方式定期办理核销手续。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是介于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之间的一种监管模式,初衷是通过由企业自主确定核销周期、单耗自核简化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集中内销等作业手续,为原先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企业减负松绑。随着海关总署2019年218号公告的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在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集中内销等作业手续方面的简化已与加工贸易手册趋同实施环节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手册设立以企业为单元设立账册以合同为单元设立手册企业自主选择料号级或者项号级项号级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同的核销周期以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最长不超1年,延期不超过1年进出口最大进口量与生产能力一致最大进口量与合同一致据实以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监管方式以合同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