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BQ0802B2024003号宗
地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报告
2024年10月
目录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1
1前言1
2概述2
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2
2.1.1本次调查评估遵循以下原则2
2.2调查范围2
2.3调查依据3
2.3.1法律法规3
2.3.2相关规定及政策4
2.3.3技术规范4
2.4调查方法4
(1)资料收集5
(2)现场踏勘5
(3)人员访谈5
(4)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5
3地块概况7
3.1区域环境概况7
3.1.1地理位置7
3.1.2地形地貌8
3.1.3气候气象8
3.1.4水文地质8
3.1.5地表水9
3.2敏感目标9
3.3地块现状及历史14
3.3.1地块现状14
3.3.2地块历史15
3.4相邻地块19
3.4.1相邻地块现状19
3.5土地利用规划25
4资料分析26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27
5.1人员访谈27
5.2现场踏勘28
5.3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29
5.4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29
5.5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29
5.6管线、沟渠泄漏评价29
5.7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30
5.8其他30
6结果分析31
7结论和建议32
7.1场地基本情况32
7.2污染识别结论32
7.3不确定性分析33
7.4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的合理性分析33
7.5结论34
7.6建议34
附件1: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访谈照片35
附件2:人员访谈记录表36
附件3:KSBQ0802B2024003号宗地抽签记录46
1前言
KSBQ0802B2024003号宗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空天信息产
业园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56′18.31″、北纬39°30′02.27″,
2
占地面积23367m,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地块所
有权属于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土地2011年出让,出让前土地用途为水浇地,出
让后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0.3,建筑系数
15%-40%、绿地率≥30%(其他指标以设计条件书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耕地(水浇地),现规划用
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10月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阳光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对地块的土
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我公司受委托后,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项目组,
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
历史资料收集分析并进行实地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