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建工程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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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皮业有限公司厂房拆建工程位于振兴路14号,总建筑面积为5311.59m2,其中地下室面积199.64m2,架空层面积为145.6m2,层数为五层、框架结构,总高度为23.8m,一层层高6.0m,二层至四层高均为4.5m,五层层高为4.3m。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二、工程质量评估的依据: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0、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承建单位及质量管理情况: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企业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根据本工程特点,能安全施工,科学划分施工段,合理安排工序,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能按合同目标得以实现。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凡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单位都能向监理单位及时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才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并限期撤离现场。
3、本工程中钢筋、水泥等材料均按规范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全面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均能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施工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象。
四、监理合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本工程监理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地对工程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现场各承包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合同文件的解释和说明,处理有关问题。
监理人员能熟悉设计文件、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参与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并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实施细则》与《旁站监理方案》。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凡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承包单位都能向监理单位及时报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才使用。对进场的钢筋、水泥的品种、规格、级别及合格证、保温材料,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凡进场材料没有合格证和抽验不合格的严禁在本工程中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及平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理人员严格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记录。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在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编制切实可行总进度计划图,施工过程中编制月进度计划,并严格要求予以执行,如有滞后及时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周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总工期的实现,目前基本按计划进度完成所有工程量。
五、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如:门窗安装尺寸偏差,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能及时进行检查整改,经各专业工程师复查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本工程所用原材料合格证、试验资料等,经检查上述资料完整。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满足企业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资料已整理完毕。
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
根据现场检验,地基与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分部工程检验批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检验及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结果
1
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3
份
符合要求
2
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3
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5
份
符合要求
4
焊条出厂合格证
2
份
符合要求
5
钻孔灌注桩原始记录
78
份
符合要求
6
砂检测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7
屋面防水卷材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8
挤塑保温板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9
外墙涂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10
建筑门窗合格证及检测检测报告
1
份
符合要求
11
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0
份
符合要求
12
钢筋焊接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