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墙砌筑施工工艺标准
一、工艺流程
熟悉施工图纸→黏土砖湿润处理→中线复核校验→皮数杆绘制标定→底砖试排规划→正式砌筑施工→门窗洞口预留设置→梁底留空及斜砌砖待筑→质量初步检查→间歇养护8天→梁底斜砌砖二次砌筑。
二、操作要求
砌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书,其产品名称、规格尺寸以及强度等级等各项指标,均应严格符合设计文件的具体要求。材料进场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送检试验;对于砌筑砂浆,应依据不同的品种和标号分别制作试块,且试块的留置组数必须满足施工规范的规定。
砌筑砂浆需提前进行配合比设计,在现场拌制时,统一采用重量比进行计量,并且应使用机械进行搅拌。材料在投入搅拌前,需经过准确的过磅计量,以确保各组分的用量符合配合比要求。
砂浆的机械搅拌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普通砂浆的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若为掺粉煤灰的砂浆,其搅拌时间则不得少于3分钟。
当砖墙设有构造柱时,应将墙体砌成马牙槎,同时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拉结筋。构造柱混凝土的浇筑工作,需待砖墙砌筑完成后再进行。
砂浆应遵循随拌随用的原则。水泥砂浆在拌制完成后,必须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混合砂浆则应在拌成后4小时内用完。
每一楼层或者每250m3砌体中,对于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需要制作一组试块。此外,砖砌栏杆也应按照要求制作试块。
砌筑砖墙时,黏土砖应提前1-2天进行浇水湿润,严禁在砌筑过程中随砌随浇水,或者使用干砖上墙。
在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内,以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脚手架眼。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门窗洞口两侧200mm范围内以及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均不得留置脚手架眼。
临时施工洞口的净宽度不应超过1m,留槎时应留阳槎,并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拉结钢筋。
对于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砌筑成平拱或者设置过梁。同时,多孔砖、空心砖的表面禁止留设水平沟槽。
门窗过梁必须采用预制混凝土过梁,过梁伸入支座的长度每边不得少于250mm。采用空心砖砌的窗台,应按照相关规程做成混凝土窗盘。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进行砌筑,严禁在没有可靠措施的情况下将内外墙分开砌筑。
砖砌体应做到上下错缝、内外搭接,确保砂浆饱满、横平竖直,其砌筑误差需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填充墙顶部应预留2-3公分的缝隙,待砂浆干燥且砌体完全沉实后(约7天),再用水泥砂浆将缝隙挤饱,并打入石片。
三、允许偏差
实测允许偏差表(mm)
序号
项目
国家标准允许偏差值
企业标准允许偏差值
1
轴线位移
9
9
2
砌体顶面标高
±13
±13
3
垂直度
每层
5
全高
15
15
4
表面平整度(混水)
7
7
5
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
8
8
6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
±7
±7
7
门窗洞口(后塞口)
宽
±5
高
+12、-4
+12、-4
8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1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