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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附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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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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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关于管理学常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直线制易导致多头领导、不能实行统一指挥

B.组织的管理创新中,最重要的是管理理念的创新

C.计划工作的前提条件中,组织可以控制的是职工情绪

D.根据需要层次理论,管理者应重点关注员工精神层面上的需要

【答案】:B

【解析】直线制的特点是组织中的一切管理工作均由领导者直接指挥和管理,不设专门的职能机构,这种形式能保证统一指挥,但易导致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人;而多头领导、不能实行统一指挥是职能制的弊端,所以直线制易导致多头领导、不能实行统一指挥的说法错误。在组织的管理创新中,管理理念的创新是最重要的,因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管理理念能够引导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变革和创新实践,推动组织不断发展。计划工作的前提条件可分为外部和内部,外部一般不可控,内部可控。职工情绪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完全被组织控制,所以组织可以控制职工情绪的说法错误。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从低到高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管理者应根据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进行全面关注,而不是只重点关注精神层面的需要。所以只有关于组织的管理创新中,最重要的是管理理念的创新这一说法正确。

2、《关于XX厂进口S

D.6型自动车床的请示》的作者是()。

A.XX厂

B.XX厂的负责人

C.起草文件的刘秘书

D.签发文件的董厂长

【答案】:A

【解析】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在公文里,作者通常指的是发文机关。在这个题目中,《关于XX厂进口SD.6型自动车床的请示》是由XX厂发出的,代表XX厂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进口自动车床相关事宜。虽然文件由刘秘书起草,董厂长签发,但他们都只是在履行相应的职责,起草和签发的行为是代表XX厂进行的,不能将他们认定为文件的作者。同理,XX厂的负责人也只是代表工厂履行管理职责,并非文件作者。所以该请示的作者是XX厂。

3、小郑在商场看到一台新上市的笔记本电脑标价5000元,此处货币执行的是()职能。

A.流通手段职能

B.贮藏手段职能

C.价值尺度职能

D.世界货币职能

【答案】:C

【解析】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是指货币表现其他一切商品是否具有价值和衡量其价值量大小的职能,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笔记本电脑标价5000元,这里的货币只是用来衡量该笔记本电脑价值的大小,执行的是价值尺度职能。流通手段是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媒介借以实现商品价值的职能,需要现实的货币,而题干只是标价,未涉及商品交换过程。贮藏手段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与题干中仅为商品标价的情况不符。世界货币是指在国际商品流通中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货币,题干描述的是商场内的标价,并非国际流通场景,不涉及世界货币职能。综上,此处货币执行的是价值尺度职能。

4、王某就职于某国有企业,每月工资收入为5500元,除此之外,他每年还能获得4000元的房屋出租收入。以下对王某收入分配方式的认识,正确的是()。

A.王某的收入都属于按劳分配

B.工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房屋出租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C.王某的收入都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D.工资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房屋出租收入属于按劳分配

【答案】:B

【解析】在我国的分配制度中,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在本题中,王某在国有企业上班,国有企业属于公有制经济形式,其每月工资5500元是在公有制经济中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收入,符合按劳分配的定义,所以工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而房屋出租收入是凭借房屋这一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益,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因此,工资收入属于按劳分配,房屋出租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5、马千里,16周岁,是甲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3000元,能够完全满足自身生活所需,下列关于马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马千里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马千里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马千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马千里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