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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报关程序及一般货物进出口报关程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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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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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及步骤。报关单位要做的工作与其相对应,即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根据《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意味着,纸质报关单报关和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是我国海关法认同的两种法定申报方式,它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同时采用这;两种申报方式,但在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同意可采取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海关的通关制度是主权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口口岸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通关的过程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手续,海关对其呈交的各种单证和申请进出口的货物依法进行审核、查验、征缴税费、批准进出口的全过程。

通关的货物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阶段分为报关前期阶段、进出境报关阶段及后续报关阶段三个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则没有前期和后续报关的阶段。;一、报关前期阶段

报关前期阶段是货物在进出关境之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要经过这个阶段,一般货物进出口就不经过该阶段。报关前期阶段主要适用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以及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部分货物,例如出料加工货物。这些货物在进口之前要向海关办理备案。

二、进出境报关阶段

进出境报关阶段包括4个环节。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角度看包括: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从海关的角度看包括:海关审单(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1.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所谓申报,也可理解为狭义上的报关,是指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时,向海关呈交规定的单证(可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并申请查验、放行的手续。申报与否,包括是否如实申报,是区别走私与非走私的重要界限之一。因此,《海关法》对货物、运输工具的申报,包括申报的单证、申报时间、申报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把申报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进口报关和出口报关需要的单据也不一样,但他们的共同点是都需要报关单、委托书(代理报关)、发票和装箱单。除此之外,出口报关还需要装货单(S/O)、销售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商检证书、出口许可证等;进口报关还需要提货单(D/O)、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等。具体需要的单据要根据进出口的实际情况向当地海关咨询。?

审核单证是海关监管的第一个环节,它不仅为海关监管的查验和放行环节打下了基础,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查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单证和资料。因此,海关在接受申报时,将严格审核有关单证。;海关审核单证的主要任务包括:

(1)确认报关企业及报关员是否具备报关资格,有关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2)报关时限是否符合海关规定,是否需征收滞报金;

(3)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即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关单证的填制是否完整、准确,单证是否相符、齐全、有效;

(5)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核扣并登记加工贸易合同的进出口数据;

(6)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征、免税性质。;2.配合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装货情况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应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赔偿办法为: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由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书”,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以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账号通知海关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