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行车技术管理
任务4列车编组顺序表
知识点1列车编组顺序表;;;
列车编组顺序表(含确报,清算运统1)是记载列车组成情况,作为车站与司机间,铁路局间交接车辆的依据,是运输统计和财务清算的主要原始资料。;;
1.编号及二维码:编号由3位字母(列车出发站电报码)、6位数字(年月日,YYMMDD)和3位字符(当日出发列车的流水号,包含数字和26个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二维码供自动识别编号信息。;
2.编组站名:填记列车始发站名。
列车在分界站或运行途中的编组站、区段站更换本表时,表头仍应填记原编组始发站名;
终到站:填记本次列车终到站名;
经由站:填记本次列车前方第一个编组(区段)站(含外铁路局集团公司)或终到站名;向其他运输企业移交时同时填记分界站名。;
3.年、月、日、时、分:按日历日填记列车计划发车时间,列车出发后,在现车系统中填记列车实际出发时间并更正原计划发车时间。
4.列车车次:填记实际开行车次。
5.自首尾:不用字抹销。
6.制表者、检查者:签字(代号)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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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车种栏:填记货车基本记号及辅助记号。通过铁路主数据平台获取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MIS系统)的货车车种信息,无法获取或获取的车种与车体标记不一致时,按车体标记填记。
8.罐车油种栏:根据罐车车体标记以简字填记。轻油:填“Q”,粘油:填“L”。车体上的油种涂有代用字样时,按所代用的油种填记。;
9.车号栏:根据车体上的大号码填记。如发现双号码时,以车底架侧梁号码为准。
10.自重及换长栏: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机车重量及长度表”规定填记机车的自重及换长。通过铁路主数据平台获取HMIS系统的货车自重及换长信息,无法获取或获取的自重、换长与车体标记不一致时,按车体标记填记。无规定时在本栏填记车体标记的自重及换长。;
11.载重栏:根据货运票据记载的货物实际重量(无实际重量按计费重量)填记。一票多车只有合计载重吨数时,成组中的第一辆和最后一辆用“-”表示,中间用“+”表示。
对下列货车装载重量,按以下规定填记:
(1)重客车按客车车??外部标记载重填记;
(2)代客重车每辆按10吨填记;
(3)快速班列重车按《铁路快运货物班列预订服务与运输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填记;;
11.载重栏:
(4)货车上装载的重集装箱按“货重+箱重”合计重量填记;
(5)空集装箱:按附件12“集装箱技术参数表”规定的自重填记;40英尺铁路运输发电箱重量填记25吨。
(6)整车回送铁路篷布每张按60千克计算;
(7)回送其他铁路货车用具(加固材料、军用备品等)按实际重量计算;整车回送无实际重量时,按货车标记载重的1/3计算;;
11.载重栏:
(8)零散货物快运车辆,按车辆出发时的实际货物重量填记,即车辆到达时的载重加本站装车货物重量减本站卸车货物重量;
注:“零快”货物入1.5吨小型铁路集装箱运输时,按“货重+箱重”合计重量填记,箱重按200公斤/箱统计;小型铁路集装箱整车回送时,依据“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填记箱重合计数。;
11.载重栏:
(9)批量零散货物快运车辆按货物实际重量填记。
本栏按辆以吨为单位填记,吨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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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到站栏:按货运票据填记重车的到达站名。整车分卸应分别填记第一及最终到达站站名;其他有指定到站的车辆亦在此栏填记到达站名。;
13.货物名称栏:按货运票据记载的货物名称填记。对下列车辆按规定的字样填记:
(1)整装零担车填记“整零”;
(2)零散货物快运车辆,填记“零快”;
(3)运用空车填记“空”;
(4)非运用车填记非运用种别,如“检修”、“代客”、“路用”、“租用”;
(5)企业自备空车、企业租用空车填记“自备”、“租用”;军运货票填记军运号码;;13.货物名称栏:
(6)整车运送铁路集装箱时按实际状态填记〔箱主、箱型、重(或空)、箱数〕;汽车箱填记〔汽、箱型、重(或空)、箱数〕(其中:25英尺归入20英尺填记);
注:集装箱区分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区分普通箱和特种箱,普通箱分为通用箱和敞顶箱。箱主按照集装箱分类分别填记“通”“特”“敞”“自”,箱型20英尺填记二、40英尺填记四、45英尺填记五,箱数使用阿拉伯数字填记,如“通二重2”;40英尺铁路运输发电箱填记“特四空1”;小型铁路集装箱整车回送时,填记“零快”。;
13.货物名称栏:
(7)批量零散货物快运车辆按货运票据记载的货物名称填记,使用20英尺、40英尺铁路集装箱进行批量零散货物快运时,货物名称按集装箱规定填记;
(8)机械冷藏车中的机械车运用状态填记“???”;
(9)铁路局集团公司协商使用特货公司JSQ型货车运输自驾游小汽车期间,货物名称填记“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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