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内江市税务系统遴选面试真题
网友回忆版汇总
1、西南政法大学大门外热闹的学林街上,有一位从海外游学归来的女大学生李玉红,法律专业毕业,学过插花、开过饭店、在外企上过班。但她不甘在家带孩子,决定完成大学时的梦想——卖煎饼果子。请问,对留学“海龟”创业卖煎饼果子这一事迹,给年轻人哪些启示?
【答案】:留学“海龟”李玉红创业卖煎饼果子这一事迹,给年轻人带来诸多启示。在择业观念上,年轻人应摆脱传统观念束缚,认识到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只要努力奋斗都能实现价值,不应局限于所谓“体面”工作。从个人发展看,要勇敢追逐梦想,不因现实困境或外界眼光放弃内心所想。同时,具备不断学习、适应变化的能力也很重要,李玉红有多种经历,能将知识和经验灵活运用在创业中。此外,还启示年轻人要有勇气和担当,敢于迈出舒适区,在新挑战中发掘自己的潜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
【解析】启示一: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不应给任何人“贴标签”“海归”卖煎饼果子,不过是就业市场的一种现实表现,本身并值得大惊小怪。普通人可以卖煎饼果子,海归为何不能卖呢?不管是海归卖煎饼果子,还是北大毕业生养猪,都是正常的就业现象,任何人都有从事任何职业的权利,只要能满足个人发现做出的合适选择都值得尊重。正如梁启超在《敬业、乐业》中写道那样: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启示二:难能可贵的务实精神值得年轻人学习当前,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认为大学毕业就应该有一份收入丰厚且稳定的工作,有一些好高骛远的思想存在,表现在不务实。另一方面,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对自己没有清晰的职业规划,盲目的选择那些听起来高薪或者以为是高薪的职业,结果进入行业不久就选择离职,最终表现出“高不成、低不就”。而卖煎饼果子的“海龟”,抛开其他世俗的眼光和高学历留学生的光环,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兴趣和梦想所在,认识到自己身为人母的身份所在,选择了非本专业并且爱做的事情,何尝不是一种勇气和务实精神。启示三:符合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近年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放缓,发展结构调整,对于当前的青年人来讲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国家给青年人提供了很多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只要我们有一些创新的意识,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创业能带动就业,创业就是就业。卖煎饼果子的“海龟”,虽然只是一个小地摊,但我们看到她的生意很红火,顾客很稳定,并且物美价廉,最重要的是她愿意花时间去琢磨这种美食,肯钻研其中的经营之道。将来谁能保证她的煎饼果子不会发展成为价值过亿的知名“品牌”呢?
2、在互联网时代,很多消费者会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评价。但一些商家会利用“呼死你”不断骚扰给了差评的买家,或者将其信息泄露给不良网站,或者邮寄寿衣、冥币、粪便来恶心消费者。差评权”本是网购评价中的一个正常功能,却给众多消费者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困扰甚至严重伤害。对此,有人认为要将“差评权”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来对待和保护。你怎么看?
【答案】:将“差评权”作为消费者基本权利对待和保护,十分必要且意义重大。在互联网消费中,商家骚扰报复给差评的消费者,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健康生态。“差评权”是消费者表达真实体验的重要途径,能促进商家改进产品和服务。从法律角度看,保障“差评权”是维护公平交易的体现。这不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也有助于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同时,监管部门应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商家的惩处,保障消费者能安全、自由地行使“差评权”。
【解析】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会通过分析各种好评和差评,并参考商品总体评分来决定是否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而失真的评价会误导消费者,也妨碍了公平竞争。我认为确实有必要强调“差评权”,要将差评权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来对待和保护。“评价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对于质量很差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自然有吐槽的自由,有作出差评的权利。即便是质量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由于“众口难调”,不同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也有所不同。哪怕对同样一种商品甚至同一个商品,也会褒贬不一,商家没有权利要求消费者统一口径,全部作出好评。只要是消费者基于自己的实际感受和体验作出的评价,都应被尊重,哪怕这种评价是过激和负面的,但只要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