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AF1710-2016-1-BC-QC-SC-013-B00_技术协议_刮板捞渣机.doc
文件大小:784.5 KB
总页数:62 页
更新时间:2025-05-20
总字数:约4.87万字
文档摘要

神皖合肥庐江2×660MW发电机组工程刮板捞渣机除渣系统设备采购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

PAGE

神皖合肥庐江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刮板捞渣机除渣系统设备

采购合同

附件一:技术协议

业主:

神皖合肥庐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方: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卖方:

青岛四洲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

目录

TOC\o1-1\h\z1.总则 1

2.工程概况 2

3.设计和运行条件 6

4.技术条件 10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1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38

7.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39

8.参数性能汇总表 40

9.参考标准及性能保证 46

10.供货范围 47

11.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51

12.交货进度 56

13.技术服务和联络 56

14.安装方式 58

第PAGE18页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神皖合肥庐江2×660MW发电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刮板捞渣机除渣系统设备。它提出了刮板捞渣机除渣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技术协议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卖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2至3家产品。买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卖方和买方协商选择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卖方负责归口协调。对于卖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卖方必须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4卖方执行买方所列标准。有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主机参数、设计原始资料、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方和卖方共同商定。买方提出的修改要求,卖方不应由此而引起合同价的变化。

1.6本工程KKS编码按照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执行,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卖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用标准编码。

1.7如果技术协议部分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决定最终采用哪种描述。

1.8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9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0对于所有进口产品,卖方提供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编号、出厂证明及联系方式、海关报关单、关税证明、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商检证明。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神皖合肥庐江2×660MW发电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期工程)位于安徽省庐江县境内,庐江县北濒巢湖,南近长江,西依大别山脉,紧邻省会合肥。

本期建设容量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规划容量2×660MW+2×1000MW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余地。公用设施按四台机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本期工程计划2016年02月开工,2017年11月底第一台机组投产,2018年01月底第2台机组投产。总工期为21+2=23个月。

2.2厂址所在地

厂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西北距合肥市约75km,西距庐江县城约21km,北距巢湖约31km,东南距长江铜陵段约26km。

2.3厂址工程地质条件

(1)地形地貌

厂址区域地貌单元为江淮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