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40
CCSX00
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313—2025
“食品小作坊特色村”建设规范
2025-04-16发布 2025-05-16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11/T313
DB3311/T3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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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景宁畲族自治县标准计量管理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雨晨、唐旭伟、周昌伟、蔡仁华、周莹、李开林、陈辉、吴丹龙、应跃跃、余伟东。
DB3311/T313
DB3311/T3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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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特色村建设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特色村”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机制建设、产业发展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特色村(以下简称特色村)的建设。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B33/300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
术语和定义
DB33/3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食品小作坊特色村”
聚集生产一个或多个食品品种的食品小作坊,能专业化或多元化发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村集体。
建设要求
村集体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设施
应建设村内与连接外界的道路网络,道路应平整、硬化,具备良好的通行条件,方便食品小作坊原料运输和产品外销。
应设置合理的物流中转点和停车位,满足食品原材料、成品装卸及其他车辆停放需求。
配套设施
建设完善的给排水系统,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排水系统应具备防倒灌、防渗漏功能。
应有稳定的供电系统,满足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用电需求。
应有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和无线网络服务。
环保设施
建设垃圾分类和收集系统,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定期清理垃圾,宜推广生态化处理方式
(如有机垃圾堆肥)。
配备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场所应远离生产区。
公共服务设施
宜设立统一的检验检测中心,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食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
宜结合特色食品文化,建设食品文化博物馆、体验工坊、游客服务中心等,推动食品小作坊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生态文化建设
依托丽水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优势,宜开发老屋、斜瀑、石林等景观,在村公路沿线等区域种花绿植。宜申报省级景区村、美丽乡村精品村等荣誉。
挖掘当地特色美食(如庆元黄粿、缙云梅干菜、遂昌长粽等),宜引导食品小作坊采用本地原料进行加工,推广符合地方特色的传统风味食品。
宜开展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充分挖掘丽水传统美食的文化价值。
宜推行“绿色食品”认证、发展“绿色无污染”生产工艺、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设备。
食品小作坊建设
宜结合丽水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布置村落与作坊的空间布局,不应对自然景观造成破坏。
加工场所设计布局、地面、墙面、顶棚、门窗、设施设备的基本要求参照DB33/3009执行。
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应符合DB33/3009的要求。
宜建设以“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5S”标准化食品小作坊。
宜建立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制度,可对食品原料、生产过程、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
宜在原辅料验收、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建立视频监控措施。
机制建设
组织建设
成立“食品小作坊特色村”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特色村建设。
组织机构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学习和掌握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组织机构人员负责特色村内各食品小作坊整体建设运营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巡查等各种日常事务。
制度建设
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巡查并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DB33/3009规定,实施通用卫生规范。
应建立卫生与环境制度。定期检查特色村内的环境卫生,食品小作坊周边需保持道路路面平坦、无积水,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
应建立消防与安全制度。包括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安全通道的设置和畅通。
应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有效响应,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