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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水专项课题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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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0 页
更新时间:2020-02-28
总字数:约9.52千字
文档摘要
水专项课题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指南 (试行) 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验收暂行管理细 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按照国 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 织开展水专项“十一五”课题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为做好评估工 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工作旨在客观评估课题示范工程的任 务完成情况及技术工程效果,为课题验收提供重要依据。 (二)依据 以任务合同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有关批复文件和实施 方案为主要依据。 (三)原则 1.示范工程评估工作,主要采用“同行评议法”,  以独立评 估的方式进行,评估过程由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实施。 2.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专业咨询、独立评估 的原则,确保评估成果的严肃性、科学性。 - 1 - 3.评估过程采用回避制度。被验收课题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估专家参加该课题的评估工作。 4.评估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所有资料、评议会上内部讨论 意见、评估意见负有保密义务。 二、评估对象 以课题示范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评估,以课题为基本单位 出具评估报告,按流域(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 工作。 三、评估内容和方法 评估指标分为合同完成情况、建设规范性、运行情况、运行 效果、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推广应用等。 采取会议审查、现场调查和资料查验等形式相结合的评估方 式,在专家独立评估的基础上,讨论形成专家总体评估意见,依 据专家总体意见编写评估报告。 四、评估程序 (一)准备阶段 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示范工程所属项目和课 题提交评估相关资料。 遴选评估专家,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由行业专家、技 术专家、工程专家、管理专家组成,人数为5-7名,确定1名组长, 并配1-3名技术支持人员。 - 2 - 3. 依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书等材料,商有关项目(课题)承 担单位,编制评估工作方案(含评估专家名单、日程安排、等)。 4.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国家水专项管 理办公室派出人员对评估过程进行全程指导。 5.课题组应提前准备激光测距仪或GPS等测量设备及有关监 测仪器,备评估专家组现场实测。 (二)正式评估阶段 1.由课题负责人向评估专家组汇报示范工程相关内容及示 范工程完成情况,汇报内容包括示范工程及对应的合同考核指标 列表;每个示范工程对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对应的证明材料;示 范工程中有关技术介绍;存在的问题等。评估专家组进行质询。 2.评估专家组对示范工程进行现场调查,记录示范工程实际 完成情况和运行情况,填写专家评估表。现场调查时,课题代表 主要介绍工程规模、采用的技术、运行情况等。技术支持人员可 提前对工程规模、工程效果等进行实测。 3.调查结束后,专家组对评估资料进行查验,分析示范工程 相关的研究情况和工程实施情况,填写专家评估表;项目负责人 和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回答专家提问和准备相应补充材料。 (三)报告编制阶段 1.评估专家汇总“课题汇报”、“现场调查”、“资料查验”的结 果,进行综合判断,召开专家组评估会议,讨论形成各个示范工 程总体评估意见,组长签字,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 3 - 2.在各单个示范工程总体评估意见基础上,讨论形成课题示 范工程总体评估初步意见,经由意见反馈和课题申诉环节后,形 成课题示范工程总体评估意见,评估专家组组长签字。 3.示范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水专项领导 小组办公室对各个课题提出相关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资料存档与备案 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所有评估资料存档,并将资 料全套复印件报送国家水专项办。 五、评估结论和后续工作 单项示范工程总体评估意见分为“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和 “未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两种。 课题示范工程总体评估意见分为“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 “基本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和“未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三种。 课题所有示范工程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则课题示范工程总 体评估意见为“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90%(含 90%)以上示 范工程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则课题示范工程总体评估意见 为“基本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其余情况则视为“未达到任 务合同书要求”。 示范工程未达到任务合同书要求的课题,应进行限期整改, 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完成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审查通过的启动验收程序,审查未通过的不启动验收程序。 六、专家工作要求 - 4 - (一)专家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不左右 其他专家意见,专家意见出现分歧时,由专家组长主持讨论予以 解决。 评估技术中如与专家存在利益关系,专家应主动提出并 回避该技术评估。 专家应客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