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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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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0 页
更新时间:2020-02-25
总字数:约7.48千字
文档摘要
附件 1: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 准 一、资质内容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 务范围分以下 5 项内容。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 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 项业务范围: 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 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 水预测预报。 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水文分析与计算。 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 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 为甲、乙两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 - 1 - 1、单位资历和能力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 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 管理制度健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 10 年以上,已取得水 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五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 于 30 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 10 人。聘用专职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10%,以上人员不得 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 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 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 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 5 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 10 项以上, 其中不少于 3 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 于 2 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2、单项资质要求 ⑴水文水资源监测 ①地表水水量监测 - 2 -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3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 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 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 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量监 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 准进行分析处理,经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刊布;监 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 10 年以 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②地下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0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 网;配备有从事地下水监测所需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位监测计等 设施和设备;配备有地下水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地下水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 行分析处理并整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10 年以 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 ③水质监测 - 3 -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0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 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配备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分析实验 室和相匹配的水质采样、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配备有水质监测资料 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水质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分析处理并整汇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 大河流域范围 10 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水质监测资料。 ④水文调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5 人。 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业绩成果:近 5 年内完成水文调查成果 3 项以上,其中 1 项以 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⑤水文测量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5 人。 b、技术装备:配
附件 1: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内容和分级标 准 一、资质内容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业 务范围分以下 5 项内容。同时,结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特 点和承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业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列相应的单 项业务范围: 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 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平衡测试、水能勘测。 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 水预测预报。 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 水文分析与计算。 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 查评价、水质评价。 二、资质分级标准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分 为甲、乙两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 - 1 - 1、单位资历和能力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专门从事水文、水资源 调查评价工作的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内部 管理制度健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 b、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 c、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 10 年以上,已取得水 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五年以上,是行业的骨干单位。 d、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 于 30 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 10 人。聘用专职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10%,以上人员不得 同时在其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从业。 e、熟悉和掌握流域和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状况,能够独立承担和 完成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的水文水资 源监测、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水文分析 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的一个以上单项业务工作。 f、近 5 年内完成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相关工作 10 项以上, 其中不少于 3 项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或者不少 于 2 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参加过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规范及定额的编制工作。 2、单项资质要求 ⑴水文水资源监测 ①地表水水量监测 - 2 - a、技术力量: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下同)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3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 范围的地表水水量监测站网;配备有从事地表水水量监测所需的缆道、 测船等监测设施和流速仪、ADCP 等仪器设备;配备有地表水水量监 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地表水水量资料按有关技术标 准进行分析处理,经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刊布;监 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范围 10 年以 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表水水量监测资料。 ②地下水水量监测 a、技术力量: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0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下水监测站 网;配备有从事地下水监测所需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位监测计等 设施和设备;配备有地下水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地下水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 行分析处理并整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10 年以 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 ③水质监测 - 3 - a、技术力量: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10 人。 b、技术装备:具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大河流域 范围的水质监测站网;配备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水质监测分析实验 室和相匹配的水质采样、分析化验的仪器设备;配备有水质监测资料 分析处理存储的软件系统。 c、业绩成果:近 5 年内每年监测的水质资料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分析处理并整汇编;监测并积累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一个大江 大河流域范围 10 年以上经过分析处理的系统的水质监测资料。 ④水文调查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5 人。 技术装备:配备有一定数量从事水文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 业绩成果:近 5 年内完成水文调查成果 3 项以上,其中 1 项以 上通过省部级或流域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⑤水文测量 a、技术力量:从事水文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5 年以上者不少于 5 人。 b、技术装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