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应用案例
——关于职工福利基金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材料
某事业单位有关职工福利基金的业务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由“其他结余”和“经营结余”
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本年度结余数额分别为
10000000元和5000000元,该单位当年确定的职工福利
基金的计提比例为40%。
2.2023年1月10日,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用于集体福利
待遇发生费用500000元。根据该单位实际情况,业务部门、
行政管理及后勤部门、经营部门分摊比例为5:3:2。
3.2023年2月20日,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用于购置集体
福利设施,形成固定资产1200000元。根据该单位实际情
况,业务部门、行政管理及后勤部门、经营部门分摊比例为
5:3:2。
本案例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二、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年末,根据有关规
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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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会计下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
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
教〔2012〕32号)规定:“一、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
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
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
结余的40%以内核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案例中职工福利基金计提基数是预算会计下的“其他
结余”和“经营结余”合计数15000000元,计提比例为
40%。因此,2022年度职工福利基金计提数为6000000元
(15000000×40%)。
因此,该单位2022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如下:(单
位:元)
财务会计:
借:本年盈余分配6000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000000
预算会计: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6000000
贷:专用结余6000000
(二)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1.2023年1月10日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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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以下简称《解
释5号》)规定:“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
第108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
取的专用基金时,应当在财务会计下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等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在有关费用科目
的明细核算或辅助核算中注明‘使用专用基金’(使用专用
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
‘专用基金’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预算会计
下借记‘事业支出’等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
目,并在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的明细核算或辅助核算中注明
‘使用专用结余’。”
按照“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总要求,在使用专用
基金时,要通过费用类、支出类科目核算。本案例中,业务
部门、行政管理及后勤部门、经营部门使用职工福利基金的
费用分摊比例为5:3:2。因此,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
理费用、经营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业务活动费用500000×5÷(5+3+2)250000(元)
单位管理费用500000×3÷(5+3+2)150000(元)
经营费用500000×2÷(5+3+2)100000(元)
因此,该单位2023年1月10日账务处理如下:(单位: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