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保险合同
010203保险合同特征及形式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实事求是敢为人先0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04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特征及形式?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区分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掌握保险合同如何履行?掌握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掌握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方式?通过本章学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传播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学生自觉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学习目标
开篇案例中国人寿开封分公司赔付首例新冠肺炎患者2020年2月21日,中国人寿开封分公司接到报案信息,称被保险人徐先生于2月19日确诊新冠肺炎并随后入院接受治疗。根据调查,徐先生投保的是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按该保险合同的规定,徐先生请求的赔付并不在理赔范围内。但中国人寿为徐先生紧急扩展了保险责任,声明可以赔付确诊前期的费用,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徐先生,让其安心养病。2020年4月16日,在该公司理赔人员的帮助下,徐先生顺利完成线上理赔申请并及时领取到理赔金,他对中国人寿的贴心服务表示衷心赞扬和感谢。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2020-04/21/content_339931.htm案例思考:1.中国人寿开封分公司临时扩展保险责任,是否有违保险合同的约定?2.你能从该案例中获得哪些思考?
保险合同的特征及形式01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家学者或法律对此有不同的定义。《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英国学者约翰·伯尔兹认为:保险合同是当一件意外事故在未来不确定时候发生时,给予经济赔偿或给付,以保障被保险人在该事故中的利益。美国纽约州《保险法》将其解释为:“……任何协议或交易都是以一方当事人承担给另一方货币价值的保险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1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第二,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除强制保险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都可视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另外,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履行如实告知或说明义务。3第三,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胁迫、强制(强制保险除外)和乘人之危等情况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4第四,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即保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保险标的等必须合法。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合同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保险合同既然是合同的一种,它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条件,才能满足法律要求。
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4.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5.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相应对价为标准,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对价的合同为双务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反之,则为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无偿借贷合同等。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要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同时,必须承诺:在保险期限内,当保险标的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或者当约定事件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是对价,而保险人承诺,承担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也是一种对价。
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根据民法理论,双务合同分为实定合同和射幸合同。实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义务既已确定的合同。而射幸合同则是指当事人应否履行合同义务取决于某种机会是否到来或者某种条件是否成就。由此可见,海上冒险借贷、赌博和保险合同等都属于射幸合同。射幸合同的两个特点是:一方履行义务的不确定性;双方交换关系的非等价性。保险合同具备这两个特点。首先,保险人是否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取决于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其次,保险人补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大于或远远大于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二者之间并不对等。所以,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时双方地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