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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广西资源县中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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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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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广西资源县中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妻子:母亲:社会角色()

A.水:冰:液体

B.父亲:儿子:家庭

C.冰糖:砂糖:糖精

D.石墨:金刚石:化学物质

【答案】:D

【解析】妻子和母亲都是社会角色;石墨和金刚石都是化学物质。因此可得出相应结论。

2、在下列选项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在高原条件下,水温即使超过100度,也不会把容器盖掀开

B.外因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内因起决定性作用

C.在所有的学生们中,只有小李没有通过考试

D.我将永远牢记曾经共享的痛苦与欢乐

【答案】:A

【解析】第一处错误,“关键”与“决定性”重复。第二处错误,“所有”与“们”重复。第三处错误,“痛苦”与“共享”搭配不当。所以正确答案是第一个选项。

3、甲、乙二人因琐事产生怨恨,甲声称要找机会报复乙。乙听闻后先采取行动,持刀闯入甲家中,将甲捅成重伤。乙的这一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紧急避险

D.故意犯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以及故意犯罪的定义,结合题干中乙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题干中,甲虽扬言要找机会报复乙,但此时甲并没有对乙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乙听闻甲的扬言后先下手,持刀闯入甲家将其捅成重伤,乙的行为并非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同时,乙的行为也不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而损害较小的另一方合法利益,因此也不属于紧急避险。乙主观上明知自己持刀闯入甲家并将其捅成重伤的行为会对甲造成伤害,却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故意犯罪。综上所述,乙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4、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最主要来源是()。

A.宪法和法律

B.国家机器的需要

C.决策的机制

D.公民的意志

【答案】:A

【解析】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最主要的来源是宪法和法律。在现代法治社会,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运行的根本准则。政府的权力由法律授予,公职人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以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国家机器的需要主要是从国家整体运转角度出发,它不是权力来源的本质,而只是权力行使要服务的一个方面。决策机制是关于如何进行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主要涉及权力行使的方式和途径,并非权力的来源。公民意志虽然是政府权力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但公民意志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政府及其公职人员权力的来源。所以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最主要来源是宪法和法律。

5、“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体现了以下()哲学观。

A.形而上学

B.二元论

C.相对主义

D.辩证法

【答案】:D

【解析】该句话出自《庄子·天下》,意思是箭头飞行的瞬间既在某一点上又不在某一点上。这体现了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属于辩证法的观点。形而上学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世界,与这句话所体现的观点相悖;二元论主张世界有精神和物质两个独立本原,与本题所讨论的内容无关;相对主义片面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与这句话所表达的内涵不符。所以该句话体现的哲学观是辩证法。

6、假定甲准备对乙的珠宝店实施盗窃,多次到乙店外进行观察,打探乙店的营业时间、店里的监控设备等情况。一次,甲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乙发现并告发,那么甲的行为属于()。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犯罪形态的定义来判断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制造条件的方式多样,包括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追踪被害人或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订实施犯罪的计划等。在本题中,甲准备对乙的珠宝店实施盗窃,多次到乙店外进行观察,打探乙店的营业时间、店里的监控设备等,这些行为是为实施盗窃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属于制造犯罪条件,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