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敷设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缆敷设的一般规定
1、直接埋在地下的电缆,沿沟不能完全拉直,要留有0.5%至1%的余量,连接两盒两端的电缆应留出1—5米。电缆放在沟底后,上面覆盖100毫米厚软土,再用砖或水泥板盖上保存护,然后分层用土填实,并绘制实际敷设路线图。
2、敷设在屋内电缆沟内的电缆,要用支架撑托,电缆从沟内拿出放在室外处,高出地面两米高度内的一段需用铁管保护,铁管两头应加套木质或橡胶护套。电缆沟应有防止雨水流入的措施。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装在两边,分层敷设时,控制电缆应放在电力电缆的下边。
3、装在墙上、支架上或天花板上的电缆应可靠的固定,垂直敷设时应在每一支持点固定;水平敷设时须在各终端点拐弯处及接线盒处固定。铁制支架,夹头应用水玻璃浸渍处理。
二、井筒及井下电缆敷设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勾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衍,夹持装置的设计应能承担电缆重量,而不损坏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或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撞击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3、电缆悬挂点的间距,水平巷道或倾斜进巷内不应超过3米,在立井井筒内不应超过6米。
4、电缆不应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水淋或水滴,并严禁悬崖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压风、供水钢管在同一侧敷设时,必须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同胶皮风筒等易燃性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运行中的电缆不准盘圈或盘8字形堆放,但采煤机电缆车上的电缆例外。
5、井筒和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的限制,在井巷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米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在0.1米以外的地方。
6、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内同一侧时,高低压电力电缆相互的间距应大于0.1米,高压同高压之间,低压同低压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毫米。以便摘挂。
7、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的距离(100—200米)和在拐弯或分支点处,应在吊钩或夹持放置位置上悬挂注有号码、用途、电压等的标志牌,以便认别。
8、立井井巷中的所用的电缆,接头应设在是间水平巷道内,以便检修维护,如因事故需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应妥善放置在支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受力。
9、铠装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该电缆外径的15倍,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该电缆外径的6倍。
10、电缆表面无积尘、钢带、钢丝不松散,要定期刷防腐油(潮湿巷道或井筒回风巷道与井筒两年一次,干燥井筒三年一次)。对巷道喷浆或粉刷时要遮盖电缆,堆放不用铠装油浸纸绝缘电缆其两端必须密封(堆放三个月以上要铅封,三个月以下浸绝缘胶密封)。
(二)选用电缆的一般规定
1、应根据负荷需要选择电缆,不允许小负荷用大电缆,低压系统高压电缆,电缆的温升不应超过允许温升。
2、选择的电缆,应保证该采区变电所最远和容量最大的电动机在额定电压±5%的范围运行。最大一台电机启动,其它负荷正常下运行时,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20%。
3、井下选用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同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电缆应带有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导体。井下严禁使用包电缆。
在通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电缆,可采用铝芯,其他地点的电缆一律采用铜芯;移动变电站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胶电缆。
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用铠装电缆、塑料电缆或橡胶电缆,非固定敷设的,应用橡胶电缆、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用铝芯。
井下用橡胶电缆都应使用的不燃性橡胶电缆。
(三)井下电气接线一般规定
1、进咀连接紧固密封良好。
(1)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不大于2毫米,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0.7倍,且不小于10mm,厚度不小于电缆的0.3倍,且不小于4mm(70平毫米的橡套电缆不在此限),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准包扎其他物。
(2)使用铠装电缆时,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
(3)电缆护套伸入器壁为5—15毫米,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
(4)线咀压紧要有余量。螺旋咀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紧板要压紧电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5)不用的接地咀应用密封圈及厚度2毫米以上的钢板堵死,并用喇叭咀或螺母压紧,钢板应置于密封圈之外,钢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不大于2毫米。
2、接线装置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
(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
(2)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紧固。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
(3)接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