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监督抽检过程证据留存规范.pdf
文件大小:635.5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5-21
总字数:约6.18千字
文档摘要

ICS

ICS01.040.67

CCSX00/09

TB

团体标准

T/NAIA×××-××××

监督抽检过程证据留存规

Standardforevidenceretentioninsupervisedrandominspection

process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发布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编写。

本文件由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仲检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仲检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瑞、李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监督抽检过程证据留存规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抽检过程中证据的留存。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抽检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789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

NY/T2103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NY/T2102茶叶抽样技术规范

GB/T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

GB/T12729.2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9695.19肉与肉制品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3抽样前取证

3.1抽样人员根据抽样计划到达被抽样单位,出示抽检通知书、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告知被抽样单

位阅读通知书背面的被抽样单位须知,并向被抽样单位告知抽检性质、抽检食品品种等相关信息。

3.2将出示过程以及被抽样单位的门牌、相关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等相关法定资质证书进行拍照留存。

①证明抽样人员已经履行告知义务;

②反映抽样人员的数量符合程序要求;

③确认被抽样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并且拟抽取的食品属于被抽样单位法定资质允许生产经营的

类别;

④留存企业相关证件信息,便于后续抽样文书的填写与核对。

4抽样过程记录

4.1过程记录的作用

抽样人员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或

者用于销售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为保证抽样过程客观、公正,抽样人员可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取样品状态、

样品基数以及样品抽取和样品封样等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因素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①证明抽样过程为抽样人员在符合抽样程序的要求下,在正确的抽样地点抽取样品;

②证明样品状况及数量满足抽样基数的要求;

③证明抽取的样品已经封存完好,不易拆封掉包,且能够区别检验样品及备份样品。

4.2现场信息采集

——被抽样单位外观照片(门头照)一张;

——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照片一张;

——被抽样单位许可证照片一张;

——样品置于货架照片一张,(照片中样品价格清晰可见);

——样品正反面照片各一张(包括样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该样品的生产厂商、委托商、生产

许可证编号以及能量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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