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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用工总量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以下统称人事部)对各事业部和由总部直接管理的单位(以下统称直管单位)、各事业部对其所辖企业(包括委托事业部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和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直属单位)对下属单位的用工总量管理。
1.2管理原则
1.2.1目标引领、创建一流。以先进“三定”目标为引领,坚持支撑战略、服务发展,持续提升“三定”水平,不断追求先进目标,分步有序推进落实,加快打造一流用工机制和用工水平。
1.2.2健全体系、精细管理。建立健全用工总量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管理内容,明晰管理程序,优化调控办法,加强考核监督。
1.2.3改革推动、统筹实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与三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控用工增量,积极盘活用工存量。
1.2.4效益优先、机制引导。以效益为导向,建立健全优化用工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严格考核,强化激励约束,促进自觉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
1.3用工形式、用工类别、用工模式和管理范围
1.3.1
1.3.2结合中国石化实际,将用工分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非全日制用工、短期(阶段性)合同工和合资公司用工5种用工类别
1.3.3根据发展战略,建立新型用工模式。技术密集型核心业务主要采取自营自管,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依法使用适量其他用工为补充;非核心业务和劳动密集型业务,原则上
1.3.4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非全日制用工、短期(阶段性)合同工、合资公司用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均纳入直属单位用工总量管理范围。
1.3.5本办法所指用工总量,为各单位境内用工总量(含派驻海外合同制员工)。海外用工总量管理由人事部另行规定。
2职责与分工
2.1人事部主要职责
2.1.1制定中国石化用工总量管理制度和配套办法,构建用工总量管理体系,明确严格控制用工总量的措施。
2.1.2牵头组织制定、修订各业务板块先进“三定”标准,开展严格“三定”工作,组织推动事业部、直属单位落实先进“三定”
2.1.3组织中国石化中长期用工总量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工计划编制工作;审核事业部和直管单
2.1.4制定优化用工评价和激励约束办法
2.1.5指导事业部、直属单位建立和完善用工总量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事业部、
2.2事业部主要职责
2.2.1根据中国石化用工总量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事业部用工总量管理制度和配套办法,对所辖企业用工总量进行管理。
2.2.2负责本板块先进“三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配合人事部开展严格“三定”工作,组织所辖企业落实
2.2.3负责事业部用工总量规划和年度用工计划编制工作;审核所辖企业用工总量规划和年度用工计划;在人事部下达的事业部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内,下达、调整所辖企业规划目标和年度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并进行兑现。
2.2.4指导所辖企业建立和完善用工总量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所辖企业
2.3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2.3.1根据中国石化和事业部的用工总量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用工总量管理制度,对下属单位用工总量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2.3.2按要求编制本单位用工总量规划和年度用工计划;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部明确的严格控制用工总量工作措施,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规划目标和年度指标。
2.3.3贯彻先进“三定”标准,积极探索控制用工总量的有效做法,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
3主要管理内容
3.1人事部依据先进“三定”标准,审核确定事业部和直属单位“三定”目标,以目标定员为依据,以严控总量、优化配置为重点,编制用工总量规划目标,分解落实年度计划,通过科学评价、严格考核进行激励约束,妥善做好离岗人员分流安置。
3.2“三定”管理
3.2.1人事部牵头组织,各事业部具体负责,甄选先进标杆,对标先进分类分层建立“三定”标准体系,推进“三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3.2.2人事部组织事业部、直属单位依据先进标准,参照先进标杆编制“三定”方案。组织对直属单位上报的“三定”方案进行汇总、审核、调整,形成中国石化总体“三定”目标,明确目标定员并下达给事业部和直属单位。目标定员是企业依据先进“三定”标准,通过明确业务发展定位,创新用工模式,精简优化机构岗位,应达到的先进用工目标。目标定员是用工总量管理的依据,是企业用工总量的努力方向,将结合企业实际分阶段实施、逐年落实到位。
3.2.3事业部按照“三定”水平先进程度对所辖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所辖企业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
3.2.4直属单位按照总部下达的“三定”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