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篇
篇1
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位置:[公司位置]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员工性别]
年龄:[员工年龄]
位置:[员工位置]
联系电话:[员工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与甲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合同期满如双方有续订意愿,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名称]部门从事[岗位名称]岗位工作。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工作能力、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进行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安排,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发放日],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薪资标准及薪资调整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表现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第五条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的缴纳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因甲方生产或经营条件的重大变化而威胁乙方的安全与健康时,甲方必须事先为乙方另行安排工作条件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若从事特种作业或有毒有害作业时,须经专门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甲方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乙方应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补助。因乙方从事某项工作而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伤害时,甲方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补偿。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若因乙方的行为造成工伤事故或中毒事故时,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保证对乙方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不受危害,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并认真贯彻甲方的安全制度与安全规范执行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以及职业病防治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应的行业规范并执行生产工艺与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如乙方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时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并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等责任和义务。如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治工作及疗养等相关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对于本工种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形乙方的岗位和工作需要申请健康证书并提交证明本工种条件不合格的医疗服务单位的检查和治疗情况等提交有效的依据复印件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工种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必要的医疗期治疗处理或劝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或者按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规定执行并不予任何补偿和处理等等违约责任以及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责任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责任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损失赔偿责任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等损失赔偿责任和经济补偿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责任和义务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并终止本合同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并终止本合同等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方可解除和终止等条款的内容条款以及有关内容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双方理解自愿均自愿自觉遵守自愿服从合法有等依据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惯例可达成一致并对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签订劳动契约的有关规定如下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享有自行决定退出用工的机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等条款内容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等责任和义务且必须服从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