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CCS点击此处添加CCS号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XXXX—2025
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范
(送审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5-XX-XX发布2025-XX-XX实施
1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XXXX—2025
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编制申请、配置更新。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晋直管发〔2020〕4号
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晋管车发〔2022〕5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党政机关
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2
公务用车
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
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注: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注: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注: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4总体要求
4.1应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4.2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公务用车编制标准原则上按照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各级公
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核定编制,具体分为:
a)省直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编制由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b)市、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由同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报省级部门备案;
1
DB14/TXXXX—2025
c)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并同步备案。
4.3公务用车配置更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包括:
a)配备申请: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职能需求提出公务用车配备申请;
b)配置审批:按层级审批配置申请;
c)采购配备: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车辆采购,优先选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d)更新处置:严格车辆使用年限和里程标准,规范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