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渎职判处案例.pdf
文件大小:393.97 K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05-21
总字数:约6.85千字
文档摘要

渎职判处案例

【篇一:渎职判处案例】

1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讯日前,我省首例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扬州宣

判。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姚某疏于监管,导致

3000多斤“地沟油”流入市场,案发后,姚某及该站站长周某投案自

首。江都区法院近日已对此案作出判决——因犯食品监管渎职罪,

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周某被免于刑事处罚。

去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食

品监管渎职罪。据介绍,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

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

2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渎职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3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

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

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行为。

4法律咨询:

我是刚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入低保科2个月的工作人员,在核查

低保户的时候由于单位人手不足,我和副科长一组,没有按照省里

文件要求100%走访,单位也没有要求100%走到位,但是后来村书

记把低保款平分给村民了,检察院要以渎职罪起诉我和副科长。请

问:1,单位并没有要求100%走到位,因为人员不足,所以省里的

文件只是一纸空文。2,我刚调换工作部门2个月,算实习期吗?实

习期是不是不会被判渎职?

华律网律师解答:

1,人员不足并不是不执行职务的理由,所以没有完全执行文件的内容

可以算渎职。如果人员不足,应该通过向上级反映,提交书面报告

来调整任务,而不能够不去完成的。2,部门的更替不存在实习期,

即便为实习期也不能以此理由来抗辩的,所以楼主可能要面临被起

诉渎职罪的风险了。这种情况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这个情形应

该如何处理

相关法律:

最近更新:2016-03-06相关专题专业律师解答你好,有的

可以探讨

司法公正是我们全体法律工作者的一项艰巨任务.

这是咨询的地方,建议直接向相关部门信访解决.

【篇二:渎职判处案例】

当前位置:渎职失职犯罪预防及案例分析之一渎职失职犯罪预

防及案例分析之一2015-03-24作者:导读:一、渎职失职案例1、

一个渎职者的绝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

郑筱萸在临刑前一天写下了的“悔恨的遗书”。在遗书中,郑筱萸写

道:明天,我就要“上路”了。此刻,我有许多话想说,这些话对现

在活着的人也许“...一、渎职失职案例

1、一个渎职者的绝笔。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郑筱萸在临刑前一天

写下了的“悔恨的遗书”。

在遗书中,郑筱萸写道:明天,我就要“上路”了。此刻,我有许多

话想说,这些话对现在活着的人也许“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带走;

这些话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说出来我也许会感到舒服一些。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个赤条条的小男孩

最后出息成为一个国家的部级官员,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

我对得起父母给予我的这条生命。随着我职务的不断变换,官越做

越大,我给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带来惊喜、兴奋、自豪和

骄傲,郑氏家族因我而光宗耀祖;然而,如今我以这种方式来为我

的人生画上“句号”,我成为全国人民舆论的焦点,我被全国人民唾

骂,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此时此刻,我真不

知该对我的父母(倘若他们地下有知的话)和家族说些什么!说句

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

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

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