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离婚协议模板6篇
篇1
男方: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女方: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差异悬殊,长期矛盾,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男、女双方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个子女,姓名:XXX,性别:X,属相:X,现年XX周岁,由女方抚养。
2.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和7月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3.男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为:每周六的上午或下午,男方可在学校或女方住处接送子女,但应提前通知女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银行存款由双方协商分配。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房屋: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XXXX的房屋(房屋产权证编号:XXXX)归男方所有。男方在收到女方交付的房屋产权及相关手续后,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3.其他财产: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器、家具、首饰等)归女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1.男、女双方共同债务(如果存在)由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如有未偿还的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男、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女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现因特殊原因,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补充约定:
1.甲方同意自XXXX年XX月XX日起,每年支付子女额外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和7月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开户行:XXXX银行,账号:XXXX。甲方将抚育费存入该账户后即视为已支付抚育费。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付款情况及金额。乙方应及时查询账户情况以确保抚育费的顺利支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抚育费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足额到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将抚育费用于子女的成长及教育等方面。若乙方违反约定将抚育费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抚育费金额有异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条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本条款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如本条款与原离婚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如本条款未涉及原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其他内容仍按原离婚协议书执行。
2.甲方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同时,仍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探望时间及方式为:每周六的上午或下午,甲方可在学校或乙方住处接送子女,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意见和安排,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若甲方违反约定影响子女正常学习和生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条款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本条款未
篇2
甲方:张三,男,199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联系电话
乙方:李四,女,1990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2025年5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京海结字XXXX号。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离婚原因及双方同意离婚
双方因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双方均清楚了解离婚的原因和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离婚协议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协议内容。
2.双方无重大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3.双方无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