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贸易保护理论
重商主义理论PART01
早期重商主义早期重商主义主张通过少买多卖积累货币,禁止货币输出,以增加国内货币积累,强调国家干预对外贸易。晚期重商主义晚期重商主义允许货币输出购买原材料或进行转口贸易,但坚持贸易顺差,强调国家干预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出口:政府资助本国商人进入国际市场,发放贷款,禁止熟练工人和技术设备外流。
限制进口:设置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奢侈品等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010302理论内容
PART01零和游戏思维流通领域局限货币与商品对立重商主义将国际贸易视为零和游戏,认为一国获利必然导致另一国损失,忽略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性。而古典、新古典国际贸易新理论都表明国际贸易是正和游戏,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均可从商品交换中获取收益。重商主义仅关注流通领域,将货币与财富混为一谈,忽视生产过程对财富的创造,反映了商业资产阶级的历史局限性。货币差额论将货币与商品绝对对立,孤立看待货币运动,未认识到货币与商品运动的内在联系。局限性
保护幼稚产业理论PART02
020301保护贸易的选择性汉密尔顿强调保护贸易应具有选择性,仅针对本国处于成长阶段的产业,为经济落后国家与先进国家抗衡提供了理论依据。理论的实践价值汉密尔顿的关税保护论为经济落后国家走工业化道路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推动了保护贸易理论的形成。保护制造业的意义汉密尔顿认为保护制造业虽短期内影响消费,但长远来看能促进生产机械化、社会分工细化,提高生产力,增加就业,为美国带来长远利益。汉密尔顿—关税保护思想
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国家兴衰关键,为促其发展,国家应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其核心是生产力理论,即保护着眼于未来利益。他认可国际分工与自由贸易的益处,视外贸政策为经济发展战略,但认为政策选择应依国家条件与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按生产力发展阶段抉择。他指出,国家发展需历经原始未开化、畜牧、农业、农工业、农工商业等阶段,各阶段应采取不同贸易政策。农工业时期前:与先进工业国自由贸易,进口工业品、出口农产品,实现阶段演进。农工业时期:本国潜力产业幼稚且竞争力弱,应采取保护政策,助其生存发展。农工商业时期:幼稚工业基础已成,无需惧外竞争,应恢复自由贸易,保持优势。李斯特—保护幼稚产业理论--核心内容
保护对象:农业无需保护,因其生产力远逊于使用动力和大规模机器的制造工业。应保护目前尚处起步、受外部竞争压力且有发展前途的工业,即受保护对象能成长起来。但并非对所有工业品都采取高度保护,应区别对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给予高度保护,次要部门保护程度相对低。保护手段:通过提高进口关税等手段,限制国外产品进口,促进国内同类产品消费,支持本国幼稚产业发展。虽可能使消费者福利受损,国内产品价格短期偏高,但保护后本国产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产生规模经济,成本大幅下跌,价格低于国外进口商品。保护期限: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不能无止境,当被保护的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价格低于进口产品时便不应保护了,或者经过一段时间被保护工业仍然不能自立,不具备与外国产品竞争的能力,也应放弃保护,时间应以30年为限。李斯特—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具体说明
(1)整个理论体系是错误的、不科学的,他把他的生产力理论同古典学派的价值论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2)其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是以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为前提假设(3)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按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撇开了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因素,因此不能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变化的真实情况。李斯特—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局限性
战略性贸易政策PART03
“二战”后初期,美国长期居世界经济霸主地位。但20世纪70年代后,随欧洲、日本经济恢复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崛起,美国经济实力相对下降,在国内外市场面临激烈竞争。在半导体、计算机、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美、日、欧竞争加剧,美国过去独领风骚,20世纪80年代后竞争力却相对下降,市场份额缩小。日、西欧战后一直政府干预经济,对高科技产品出口补贴、进口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美国企业在高科技应用领域竞争处劣势。美国国内特殊利益集团游说国会,主张贸易保护以增强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并报复他国,这使标榜贸易政策公平性的美国政府不得不抉择。理论背景1983年,布朗德和斯潘塞提出以补贴促进出口观点,1984年克鲁格曼提出不完全竞争模型,后经格鲁斯曼、赫尔普曼和迪克西特等人完善,形成完整战略贸易理论。
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条件下,利用生产补贴、出口补贴以及保护国内市场的各种措施来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占领他国市场,获取规模报酬和垄断利润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基础上的,主要是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