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教育部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8-068-02
一、教育部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背景
二、教育部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必要性
教育部门各单位编报政府财务报告,对加强国有资产及负债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及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反映教育部门各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
(二)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生均成本的确认和核算,提升教育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透明度,推动全面绩效管理的落实,提升教育部门的公众服务能力
教育部门各单位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部门整体财务状况及运行情况,有利于提高教育活动的真实成本计量的准确性,使教育投入和生均成本更加直观、清晰,同时也为全面绩效管理的实施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会计信息支持[1]。
(三)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防范和降低教育部门的财务风险
要重视对重大财政风险的防范及化解,要增强驾驭风险的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这对教育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各单位应当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对于目前无法避免的财务风险,应当将其把控在一定范围内。教育部门通过编制和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能够打开新的财务视角,形成新的财务分析框架,有利于提升各单位的风险防控能力。
(四)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教育部门的财务透明度
政府财报报告的编报,能够向社会公布反映教育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状况信息,能够补充预决算公开中缺失的报表环节,提升政府财务公开的完整度和可信度。这有利于实现“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2],也有利于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人民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
(五)政府财务报告能提升教育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
相比于决算报告重视收入和支出的流量管理,财务报告更侧重于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管理。通过对单位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负债的偿还能力进行分析,有利于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教育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政府财务报告变化
(二)简化财报填报
(三)报告内容更清晰
四、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与部门决算报告、国有资产报告中的关联数据核对不准确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财政部修订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为了更好地厘清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数据差异,在编制过程中需要阐明两套报告的数据差异。由于编制口径、范围和编制基础存在差异,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差异部分应在报告中说明,部分单位无法清晰解释差异原因。
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之间部分相关信息的衔接不合理。这两份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形式和核算基础都相符,但是由于部分单位资产构成较为复杂,许多资产调拨和入账存在时间差异,导致财务报告中的资产部分和国有资产报告数据不相符。
(二)抵销处理不规范
抵销处理是教育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难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教育部门的对账抵销工作很难有效落实开展。由于教育部门关联单位多,对接的单位有镇街、财政和其他社会各级部门,在编制系统中的抵销信息需要和多方单位对接联系,耗费各单位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部分单位也存在为了使财务报告强制性审核通过,而隐瞒部分应抵销的事项,未达到应抵尽抵的要求。二是数据关联性审核不足。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填入数据与一体化中的账务数据不一致时,仍然可以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缺乏强制性审核。教育部门部分单位由于财务基础薄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值、折旧均存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数据和账面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三是从目前的编制内容来看,基层单位的财务报告中各种事项由于进行了抵销处理,部分收入和支出无法全面反映,导致本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反映不充足。因此,在单位管理层面,政府财务报告不足以提供管理决策的充分依据,在成本核算中提供的信息的有效性也有待商榷。
(三)财务指标分析没有明确清晰的体系
目前,政府财务报告中,单位财务状况分析的指标为资产负债率、现金比率、流动比率、固定资产成新率四个指标,这四个指标主要用于分析单位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教育部门均为无债务的公益性质单位,统一用这几个指标来分析单位的财务状况并不适用。单位运行情况分析中,主要指标为收入费用率,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均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且所有支出均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收入费用率指标分析意义不高。对于学校更加需要的成本相关指标,政府财务报告中并未体现。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解释不充分
(五)部分单位科目之间的数据勾稽关系存在问题
(六)教育部门基层单位财务能力有待提高
根据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目前Y区县教育部门财务管理采用“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模式,即业务发生在学校,账务送至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