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统称“各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标准,为在互联网技术开发方面实现资金与技术优势互补与合作,经各方充足协商,一致同意拟共同设置一家有限企业,各方依据《中国企业法》、《中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署以下协议,作为设置各方行为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企业概况
申请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名称定为“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
企业住所设在
本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企业。
责任负担:各方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企业负担责任,本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本企业债务负担责任。
第二条企业经营范围
本企业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注册资本
1.本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以现金方法出资,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现金方法出资,占注册资本%。
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现金方法出资,占注册资本%。
丁方:出资额为万元,以现金方法出资,占注册资本%。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该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要求各自所认缴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该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本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认可,上述各方出资由甲方代为实际出资,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元人民币出资存入本企业账户,剩下元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年内向企业足额缴纳。
第五条股权代持条款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企业%股权名义持有些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收乙方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企业%股权名义持有些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收丙方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丁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企业%股权名义持有些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收丁方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作为标股权形式上拥有者,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甲方作为企业登记股东,有权依据企业法及企业章程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有权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或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上述各方经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股份视为标股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一并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因代持股份所产生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含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她收益分配)在条件含有时全部转交给委托方。
第六条代持股权回购约定
鉴于企业全部运行资金均由甲方负担,乙、丙、丁各方为企业技术团体组员。
上述各委托方承诺:假如在企业服务时间达不到一年,甲方能够强制以1元人民币回购相对方全部股权。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1-2年内退出企业,甲方能够强制以每股1万元=1%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2-3年内退出企业,甲方能够强制以每股2万元=1%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协议生效后3年以后退出,甲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置相对方全部股份权利。
第七条企业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置登记。申请人应确保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文件、证件真实性、有效性和正当性,并负担责任。
第八条企业组织结构
1.企业设股东会、实施董事、监事、总经理。
2.企业设实施董事一名,由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由实施董事担任。
3.企业设监事一名,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不设监事会。
4.企业设总经理壹名,副总经理壹名,均由实施董事聘用。
第九条股东权利、义务
1.申请设置本企业,随时了解本企业设置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企业设置过程中法律文件。
3.审核设置过程中筹备费用支出。
4.推举本企业实施董事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出实施董事候选人经本企业股东会按本企业章程要求审议经过后选举产生,实施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实施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