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计总收入总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规范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有效指导项目编制,做实已完工程实际发生成本,准确估算剩余工程预计成本,特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公路工程项目预计总收入、总成本编制。投资项目、铁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海外项目等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二公经便【2016】4号《关于修订《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模板》的通知》。
三、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
四、公司下达的标后预算。
五、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六、项目进场后实际采购工、料、机价格。
七、公司颁布的劳务分包指导价格、内部机械台班价格、材料指导价格。
八、周转设备租赁价格、摊销损耗标准。
九、已签订的劳务协作合同、各类采购合同。
十、结构件或周转材料外加工计划和合同。
十一、混合料生产配合比。
十二、有关管理费、间接费等历史资料。
十三、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章项目预计总收入、总成本编制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编制内容
一、预计总收入报表内容:能够确认的施工图增减;能够确认的变更表;能够确认的索赔表;能够确认的奖励表;能够确认的材差表。
二、预计总成本报表内容
1.已完工程成本核算分析:已完工程成本汇总表;劳务结算汇总表;劳务结算明细表;物资材料节超分析表;机械成本核算汇总表;其他工程费汇总表;间接费、管理费、财务费、税金节超对比表;项目待确定变更工程统计表;项目待确定索赔统计表;预计材料调差统计表。
2.剩余工程成本预算分析:工程盘点表;剩余工程劳务分包表;剩余工程材料表;剩余工程机械租赁表;剩余工程周转材料计算表;剩余工程其他工程费计算表;剩余间接费统计表。
第五条计算公式
一、预计总收入=(有效合同价+施工图增减额+能够确认的变更工程增减收入+能够确认的索赔收入+材料调差+奖励收入)/(1+适用税率)。
以总价形式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总价/(1+适用税率)。
二、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已完工程实际发生成本+剩余工程预计成本
1.已完工程实际发生成本(财务账面)=已完工程直接工程费+已完工程其他直接费+已完工程间接费,其中各指标值由财务部根据截止到本期账面的实际发生额统计。
2.剩余工程预计成本=剩余工程直接工程费(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剩余工程其他直接费+剩余工程间接费,其中各指标由财务部、合同部、物资机械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共同配合预计后期账面发生额。
第六条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报表中注意事项
一、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计算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数值处于动态调整中,要求项目合同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机械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及时结算并列转财务入账,及时传递统计测算的数据资料。由财务部和合同部共同牵头,定期组织工程盘点,定期组织各费用主管部门与财务部对账,确保统计出来的数据准确。
二、剩余工程成本按照直接工程费(工、料、机)、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进行成本预算;
三、为确保成本核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要求项目工程部、合同部、物资机械部等相关部门应联合进行现场盘点,以统一半成品工程的归属(统一将半成品计入已完工程或计入剩余工程)。
四、最终预计总收入必须是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能可靠计量的项目,在满足确认收入原则的情况下,由项目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采用成本覆盖法确认。待业主批复且能可靠确认计量收入时,对预计总收入进行调整。
第三章项目预计总收入、总成本编制步骤
第七条各项收入确认
一、有效合同价:中标合同价减去包含在清单中暂估价(含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计日工和暂定金额。
二、施工图增减额:中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招标暂定数量,以单价合同形式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进场后对施工图会审,梳理施工图数量,核定中标清单的增减数量。无论业主是否下达调整清单,均应按施工图数量进行修正清单数量,核定增减金额。
施工图增减额=增减工程数量×对应清单各细目的合同单价
三、能够确认的变更工程增减收入
业主、监理工程师、交通厅等变更批复部门已批复的变更文件。
四、能够确认的索赔收入
业主已批复的索赔计入预计总收入,应附业主批复文件。
五、能够确认的材料调差
业主已批复的材差确认收入。
六、奖励收入
1.业主扣除项目一定比例的优质优价或综合考评奖励基金,计入预计总收入。
2.业主奖励,计入预计总收入。
3.合同清单100章内的奖励,计入预计总收入。
4.合同清单外奖励,计入预计总收入。
七、未确认的变更工程增减收入:
1.业主已批复变更方案,并下达变更指令的变更工程且已按图施工的工程,仅批复工程数量未批复变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