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税收管理新模式探索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0-212-03
一、引言及相关文献回顾
二、数字经济对税收管理的挑战及OECD税收征管3.0的提出
OECD在《数字经济对税收管理的挑战》③报告中指出,数字经济是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转型过程产物。在数字经济逐步成为经济本身且数字经济新业态持续涌现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的挑战表现在。
1.税基难以准确认定。在数字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含技FWfA76E4xZRbyzcmUIh5ks0azy/44OS2AH4GXD6GMow=术、数据)在经济活动的比重日益增加。由于数字经济时代的无形资产价值难以评估且存在企业与用户共同参与数据价值创造的情况④,无形资产价值无法通过传统方法在税基中充分体现。
2.税收管辖难以充分履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跨地域经营成为常态,以往按照属人属地原则,以物理载体、物理存在为税收利益分配依据,税收向企业注册地集中的后果将损害数字经济交易发生地的利益。
3.征管方式难以有效适配。传统以实物交易和流转为计税依据、以纸质发票为交易记录方式、以孤立且碎片化数据为基础的征管模式,在数字经济时代既无法覆盖应税对象,也无法遏制税收流失,更无法解决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
三、电子发票在各国的推广使用情况
四、税收征管3.0下我国电子发票进一步提升的难点分析
税收征管3.0的目标是依托纳税人原生系统和外部数字化平台,通过数据广泛联结,构建即时税收征管模式,实现降低征纳成本、缩小税收流失的效果。尽管我国电子发票建设已经多轮迭代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仍面对不少提升难点。
(一)纳税人原生系统与电子发票的结合模式存在优化空间
受纸质发票份数核定有限且保管成本高等因素影响,我国纳税人的发票开具通常是在确认营业收入后,依客户要求进行。虽然电子发票不再受前述因素影响,但纳税人大都仍习惯采用原有开票模式。若采用随营业收入确认直接开票的方式,能有效消除开票方与受票方间不必要的沟通成本,也有利于将税收征管植入纳税人交易的上游环节。
(二)授权外部数字化平台开具电子发票未见启动
(三)电子发票难以满足未来税收征管即时化的需要
(四)电子发票的配套制度和协同措施仍待完善
电子发票承载着纳税人购销活动的敏感信息以及个人身份和消费明细等隐私信息,纳税人、税务部门与外部数字化平台对此类数据的安全储存和保密要求亟待细化。在会计电子档案对电子发票要求已明确的背景下,乐企服务提供的进项电子发票XML文件目前还无法全部满足归档标准,需要尽快改进。此外,作为发票电子化改革配套的风险防控项目,纳税人在接受管理时,缺少途径了解相关算法逻辑、所用数据以及相应的申诉救济渠道。
五、税收征管3.0下我国通过电子发票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的措施建议
在税收征管3.0时代,税收征管将逐步嵌入纳税人的原生系统或外部数字化平台,并在大数据驱动下实现“即时性征税”。为使我国税收管理数字化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可借鉴各国对税收征管3.0已有实践成果,将电子发票做广、做深、做精、做强,实现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显著降低征纳成本的目标。
(一)统筹推进电子发票试点,通盘谋划业务场景衔接
2.将税基确认所需信息充分融入电子发票,满足未来税收征管即时化需要。建议围绕各税费种计征规则,对电子发票的要素内容和标签体系进行升级,为纳税义务自动判断、应缴税费自动核算等税收征管即时化举措落地奠定基础。同时,对于可从第三方交换获得的涉税数据,可不再作为电子发票的要素内容,减少重复报送和避免信息冗余。
3.贯彻“以数治税”理念,移除阻碍电子发票开具的不合理限制。建议围绕个人开票场景,拓宽办理渠道,简化税务登记和缴税环节,扩大反向开票适用的行业和领域。对于存在风险的电子发票,可通过特定标签,以数字化手段限制受票人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税前扣除等场景中的使用。
(二)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减少纳税人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
1.提倡“应开尽开”,实现电子发票开具与纳税义务发生“零时差”。建议围绕税收征管3.0“即时性征税”目标,引导改变依受票人申请开票的做法,消除以往因开票时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不在同一月份造成的暂时性未开票现象,逐步培养全社会即时受票习惯。
2.打通部门藩篱,依托统一的标准化技术架构和数据标准,以电子发票逐步取代其他票据。建议国家整合税务、财务、海关、铁路、民航等部门对发票和票据的管理要求,通过拓展电子发票的要素内容和标签体系,实现对其他票据使用需求的兼顾。
3.在发票作为收付款凭证的基础上,延伸发票应用场景,实现对纳税义务的“全记录”。建议将无偿转让、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视同销售场景纳入发票开具场景,改变该类传统不涉票行为依赖企业自我判断纳税义务的局面,使税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