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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桂铁路(沪昆客专)云南公司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各层级的管理职责,有效控制生产安全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国铁集团《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国家铁路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风险等级一般从高到底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由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分级管控是指参建各方依据具体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合理确定管控层级和专业,明确全员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第五条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遵循“分阶段评估、分级负责,全过程动态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
第二章安全风险辨识
第六条风险识别范围: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周边环境和管理体系等。
第七条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
第八条全面风险辨识。公司组织管内参建单位每年或项目开工前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风险辨识,每月结合工程推进动态调整风险清单。
第九条专项辨识。参建单位对阶段性、临时性、特定专业的新增风险开展专项风险辨识。
第十条风险清单管理制度。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结合初始风险、动态风险识别及工程实际,梳理分析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点清单》(附件1),每月20日前更新风险点清单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一条风险告知制度。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风险公告制度,动态更新风险源信息,在施工现场采用安全生产风险公示牌、安全生产风险标识牌、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信息技术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工作岗位上所存在的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价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充分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和历史数据资料,按照从严从高的原则,对辨识出的风险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公司每月对监理单位上报的风险点清单进行集中研判,纳入次月安全风险予以公布,施工、监理单位对所有风险点进行全过程管控,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点公司实行重点管控,设计单位重点跟踪。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方案、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编制审批责任分级。
1.重大风险由施工单位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由监理和指挥部初审后,报公司由领导小组组织研判,确定后由公司向地方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备。
2.较大风险由施工单位子(分)公司或以上层级组织审批,经由监理和指挥部初审后,报公司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研判。
3.一般及低风险由项目部进行评价并编制监控防范措施,经由监理审查后,报备公司安全环保部。
4.安全风险等级调整后,项目部应按照新的风险等级重新制定监控防范措施,并进行审核、审批和备案。
第四章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五条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时应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这五类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对于初始评价出的重大风险,应制定补充建议措施并实施,直至施工风险将至较大及以下。
第十七条对于初始及动态风险为较大及以上者,设计单位必须参与工程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督促解决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风险问题。每半年结合安全风险情况,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施工单位每半年对所有进场人员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处置专项培训,对新入场或岗位发生变化的适时组织与各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培训,确保人人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生产安全风险应急演练制度。公司督促、指导或组织各施工单位及时开展生产安全风险应急演练,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施工单位对演练成效进行分析、总结,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对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点实行开工条件验收确认制度,即在工程安全风险所属工点(段落)开工前,对保证施工安全须具备的施工方案、施工监测、技术交底、人员培训、施工手续、设备及材料准备、应急物资准备等各项条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