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第一阶段监理单位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办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能认真落实,促进各监理重视自身项目管理。做到考核有规范,奖惩有依据,真正实现有效管理,根据《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大纲》,结合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各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本项目第一阶段所进行的合同规定范围内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三条阶段考评根据项目办制定的进度计划,分阶段进行,项目办成立阶段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柏殿
副组长:张龙生、李千友
成员:李刚、郭乔明、韩根生、陈旭媚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礼辉
成员:卢刚、曾武、张华萍、胡子全、林松、章鹏、许兵、梁华、蒋王清、范炜、蔡小东、周涛、高建平
第四条以实现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社会生产和谐为项目管理为目标,以现场考核和实测为依据,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客观公正评价,通过奖励办法,达到提高监理人项目监理水平的目的。
第五条阶段考评步骤为:
1、监理单位自评;
2、项目办考评工作办公室检查评比;
3、项目办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主要考核方式包括:现场查看、实地检测、资料查阅、召开座谈会、平时考核、调查、听取汇报等。被检单位应在项目办组织考核评比之前对照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第七条阶段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监理单位阶段评比、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评分细则
第八条阶段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和标准化,进度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工地试验室,财务、综治、行政、廉政及宣传,月度竞赛排名情况。
第九条工程质量和标准化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标准化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以及绿色品质工程创建情况。
第十条进度及合同管理考核各单位进度情况,阶段目标实现情况,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人员管理及农民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参照对应管理手册及项目办相关文件的要求逐条考察。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考核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管理情况及对施工单位的抽检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财务考核目的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资金监管,保证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地使用,防止挪用、浪费建设资金,规范和提高各监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党风廉政及宣传主要考核监理单位的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及开展的相应工作和员工的精神风貌。
第十五条综治、行政管理主要考核各监理单位组织管理、收发文管理情况。
第十六条月度竞赛排名各单位在历次月度竞赛中的排名累加之后的排名,第一名得满分10分最后一名得7.5分,中间名次得分按内插法计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进度百分制得分将作为阶段目标风险金兑现的依据。
第十八条阶段考检查为100分,各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以及具体评分细则见附表所示的考核标准。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综合得分作为监理单位获得阶段排名争先风险金的依据,监理单位阶段综合得分分为监理单位阶段检查得分及所辖施工单位阶段检查平均得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40%。
第三章考核得分计算办法及奖惩
第二十条阶段考核及评比以总分(百分制)为依据,各监理单位得分直接由各分项得分乘以权重相加。
第二十一条阶段考核奖金及施工风险金兑现办法
1、各单位阶段考核总奖金额来源各单位清单所列管理目标风险金部分及监理人按合同要求提交的管理目标风险金。
2、阶段考核奖金即为阶段目标风险分为阶段排名争先风险金和阶段总体目标风险金具体见《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目标风险金实施细则》。
3、阶段排名争先风险金的分配:按阶段考核得分评选出先进单位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分别给予8万、5万元奖励,并授予先进单位奖旗。各阶段评选出3名优秀总监,分别给予1万元的个人奖励,并授予优秀总监证书。
在阶段考核中评分低于75分且为倒数第一的单位处以5万元违约金。
4、阶段总体目标风险金按各单位进度项百分制得分情况进行兑现,当阶段考核评比进度项百分制得分大于90分(含90分)以上的,分配系数为1.0;当其进度项百分制得分处于80分(含80分)到90分之间的,分配系数为0.95;当其进度项百分制得分处于70分(含70分)到80分之间的,分配系数为0.9;当其进度项百分制得分处于60分(含60分)到70分之间的,分配系数为0.7;当其进度项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分配系数为0,本阶段不进行阶段风险金发放。
5、不满足《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大纲》中规定的考评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取消第一阶段考核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项目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