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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下发验工计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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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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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关于下发《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GF1-3[2014]01

部属各单位:

为促进项目管理上台阶、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规范验工计价工作,根据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公司经管[201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现将三分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正式下发,请各部室遵照执行。

一、加强方案预控、成本预控,减少合同外费用的开支:临时工程实行先将方案报工程部预审,再报总工审签后交计划部签订合同后实施。对主体工程超设计部分须报工程部、总工签字同意后实施。

二、为切实掌握各作业队实际成本、减少劳务纠纷,各主管工程师必须每天对各劳务队完成工程量对应的作业人数、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等与成本有关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月底报计划部归档。

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1.集团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公司经管[2012]247号)

2.各部门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及各种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参加三分部管段施工的架子队所属劳务、机械作业队。

2.临时工程、永久性工程、零星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零星使用的人工、材料等。

三、验工计价管理小组:

组长:吴文明

副组长:陈德东

成员:吴水明张俊富贤天佑韩庆波张万军

朱张甫李明华陈军汪飞李朝亮

李媛伏罡

四、验工计价时间:

1、每月20日至25日对本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已完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及费用予以验工计价。

2、零星使用人工、机械在现场使用完成后10日内完善计价续。

五、验工计价程序:

1、签订合同且可以用工程量计量的工程项目

(1)每月20~22日总工组织相关部室人员、架子队负责人和作业队负责人对各作业队本月完成数量现场进行验工。

(2)工程部于23日12时前将签字手续完善的《已完工程数量表》交计划部。

(3)计划部于25日12时前编制完验工计费单,28日12时前将作业队确认完毕的计价资料交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批。

(4)物资设备部于28日12时前计算出应扣各作业队超耗材料费用,将《甲供材料节超计算表》交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批。

(5)计划部、物资设备部在审批完毕后一天内将相关资料发财务部。此工作原则上要求于下月1日18时前完成,以利财务付款。

2、长期租用机械(租期超过10天)

由物资设备部签订合同后投入使用,每月25日前由出租方向物资设备部提供发票,物资设备部汇总后于28日12时前交项目经理签字,并于月后1日18时前将相关资料报财务部,同时将台帐报计划部备案。

3、零星使用人工、机械

(1)使用申请

为了严格控制零星人工、机械费用的发生,必须报请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前填写《零星机械台班使用签认单》、《零星工天签认单》。

签证工单价由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原则上每工日120~150元,特殊工种另行确定,机械设备租赁价采用设备部每月更新的机械设备租赁价,单价高于统一价须征得项目经理同意。

(2)验收及计价

使用完成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使用数量(金额),项目经理签字完成后,签认单的主联交计划部同当月的其他验工计价单一起交财务部,人工的存根交计划科,机械的交设备科留存。

4、各有关部门在每月25至30日间将本月业务往来交财务部门处理,以便财务月初付款。

六、注意事项

1、掌握作业队实际成本

为切实掌握各队实际成本、减少劳务纠纷,各主管工程师必须每天对劳务队完成工程量对应的作业人数、材料消耗、机械台班等与成本有关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月底报计划科归档。

2、减少合同外费用的发生

⑴加强方案预控、成本预控,减少合同外费用的开支:临时工程实行先将方案报工程部预审,再报总工审签后交计划部签订合同后实施。对主体工程超设计部分须报工程部、总工签字同决后实施

⑵万不得已出现的零星用工也尽可能包干使用,减少效益流失。

3、加强时效性

无正当理由必须于当期计价,过期不予办理:

⑴以工程量计价项目当月计价;

⑵签证工必须于使用完成后5日内完善手续交计划部。

4、增强可追溯性

计量资料须经作业队负责人本人签认,以减少纠纷。任何计量、计价资料发文时须进行收发文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计划部负责解释。

附:1、《验工计价表》

2、《劳务作业已完工程数量表》

3、《机械作业已完工程数量表》

4、《工程量计算单》

5、《甲供材料节超计算表》

6、《零星工天签认单》

7、《零星机械台班使用签认单》

8、《作业完工结算书》

9、《履约完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