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山西黄河流域区域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6-116-0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缩小东中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形成新的重要生态经济增长极,为全面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注入强大动力。山西黄河流域区域协调发展,对推动山西省域乃至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对山西在全国版图中彰显地位、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三)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四)深入推进省际交流合作
强化黄河流域省际交流合作是促进黄河流域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产业协作方面,山西积极与陕西、河南两省共同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公共服务方面,逐步与黄河流域其他省市建立起医疗联动机制,包括参与共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医院联盟,推动黄河金三角区域医疗资源互补共享,提升区域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在标准化协作方面,山西与其他沿黄省(区)共同签署《沿黄九省(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框架协议》,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标准互认,促进沿黄各省(区)在更高层次上深化融合。
二、存在问题
目前,山西黄河流域仍然存在产业协作不充分、基础设施协调共享不足、环保共治格局尚未形成等问题,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产业协作仍显不足
2.各市优势产业尚未形成分工合作格局。从产业布局看,流域内各市优势产业尚未形成分工合作格局,部分产业存在同质竞争,城市间缺少在产业发展上的合作平台与联盟,在产业发展方面竞争远大于合作。从山西中部城市群各市情况看,太原的产业结构变化较大,服务业呈现较快增长,但太原作为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协作关系,对黄河流域发展无法形成辐射带动作用。阳泉的产业结构仍然是煤炭为主;晋中采用节能降耗的硬指标引导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增长缺乏持续性;忻州、吕梁市产业结构转型缓慢。
(二)基础设施协调共享不足
1.高铁建设相对缓慢。在铁路通道方面,全省铁路大动脉主骨架虽已成型,但是还需要补齐通道“缺失段”、打通路网“瓶颈段”、畅通网络“微循环”,解决点线能力不匹配、枢纽节点不衔接等问题。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相对落后,全省至今仍没有一条全线时速超过350公里的出晋高铁客运大通道,高铁建设滞后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的一大短板。
2.公路网络联通能力仍显不足。公路网络还需完善,覆盖省际、城际间和重要县区的公路网络联通能力仍显不足,规划的“4纵15横”高速公路网中,仍有“3纵10横”存在长短不一的待贯通路段,累计2408公里。山西中北部直达京津冀城市群、大同与联通呼包鄂榆、服务黄河流域自贸区一体化通道能力欠缺。服务太原大同物流枢纽城际间、城乡间的高效互联通道仍显单薄,太原与周边四市的联通能力仍需加强。流域内仍有未通高速县,路网加密任务依然繁重。部分煤炭主产区周边县乡公路等级偏低,通行能力差,煤矿距离公路较远,县乡道基础设施等级较差,公路短途运输存在断点问题。
3.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目前,山西黄河流域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尚未完全形成,综合交通枢纽和一体化服务发展滞后,运输服务总体水平不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城市群、城镇圈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尚未形成;城市公交设施仍显不足,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进程缓慢,部分农村公路亟需升级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尚不完善,技术等级、网络覆盖广度与通达深度有待提高。
(三)环保共治格局尚未形成
1.协同保护机制尚不健全。目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还存在着协同保护机制不健全、协同推进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的合力尚未形成的突出问题,亟待国家予以统筹解决。沿黄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但由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缺乏整体规划,省际间生态保护与治理责权划分不清,主体责任不明,统筹协调较为困难,顶层统筹协调机制还有待完善。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组织体系、统筹管理、政策制定、划分责权、平台建设、完善标准等还需加强。
2.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尚未破题。从黄河全流域来看,生态补偿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成熟的经验,城市群内部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仍在不断探索中。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尚未破题,省(区)之间生态补偿协商谈判合作仍需深化,省际间的补偿标准测算、补偿方式定型、环境损害赔偿、管理交易平台等机制尚待建立。山西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虽已建立,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推进。
(四)对外开放水平明显不足
2.融入国家区域战略仍面临不小挑战。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协作联动发展,是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转型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