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业标准《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
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91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行业标准《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计
划号:2023-1773T-SJ)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工作过程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英诺赛科(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能投建设有限公司、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克州博宏储能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京川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
2024年8月2日,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
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规范的编制大纲,制定了编制计划和
进度表,重点讨论了规范的草案稿初稿。随后编制组多次召开编制工作会议,通过技
术和项目调研、文献查询、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和研究,结合微逆变器型光
伏系统工程特点,多次修改完善了草案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2024年9月25
日召开了标准讨论会,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讨论。2024年12月,规范编制组形
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1.编制背景
随着我国光伏技术快速发展成熟,各项政策不断出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
进一步强化能源目标,光伏已成为未来能源增长的中坚力量。
未来,更多的光伏发电系统将靠近用户侧建设,就近消纳,分布式光伏符合这一
需求趋势。2021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分布式光伏新增约2900万千瓦,
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5%,历史上首次突破50%,光伏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
并举的趋势,意味着分布式光伏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
升级,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住建部发布全文强制性规范《建筑节能与可
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6-2021明确提出“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为
户用光伏系统提供了政策、要求。
根据越来越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需求,光伏发电
系统配置更加灵活,投资方式和建设主体多种多样,且户用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靠
近用户侧建设,安全要求高。光伏产品市场也在不断创新,更多标准化、模块化、精
细化产品不断涌现,微型逆变器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走向市场。
为确保微型逆变器高效、高质量、安全应用,本规范拟对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的
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等全过程提出建设要求,保障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安
全、有效应用。
2.编制意义
1)针对用户侧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提出要求,安全性保障有标可
依
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大多靠近用户侧建设,其系统安全性与用户生产、生活活动
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需要专门的标准对其建设、施工、使用和维护等工
程建设环节进行规范引导。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一般无专业运维人员值守,在运行维
护和维修过程中,存在众多不安全、不规范的行为,用户没有相关规范可参照。
2)提高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运行能效
微逆变器光伏系统依托建筑类型多样,选址、规模、施工条件等差别也较大,当
系统设计不合理时,微型逆变器无法发挥其优势,需要标准来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规范
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不仅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而且能够实现系统的高效运行。
3)填补标准空白
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单体容量较小且并网电压低,现行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
范》GB50797-2012、《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GB51101-2016、《光伏发电
站施工规范》GB/T50794都是以大型光伏电站为对象,关于气象站、升压站、无功补
偿技术要求等都不适用于低电压、小容量的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本规范填补微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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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型光伏系统工程建设方面标准的空白,使微逆变器型光伏系统的工程建设活动有标
可依。
(二)标准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本规范编制遵循针对性、适用性、适用性、安全性、协调性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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