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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1.7.22)三供一业接收及维修改造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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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3 页
更新时间:2025-05-21
总字数:约1.33万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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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业务接收及维修改造情况汇报

(2021年7月22日)

根据《\o国办发〔2016〕4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创元物业)是在原兖矿集团邹城市创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一家国有物业公司。邹城市创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隶属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部署,作为国有企业物业接收平台,于2017年12月增资扩股后划入地方政府,成为首家由国有大型企业划入地方政府的综合性物业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现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山东省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济宁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双3A级信用企业。现有员工2349人,业务覆盖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成为社区物业、机构物业、家政服务、花卉苗木、餐饮便民、技能培训、健康养老为一体的综合型物业服务公司。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山东省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创元物业公司在接收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业务的基础上,由于地方政府专业供热、供水企业城市管网没有敷设至独立工矿区,该公司同时承接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南屯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兴隆庄煤矿、杨村煤矿五矿区家属区的供暖业务和兴隆庄煤矿家属区供水业务。

鉴于目前家属区供暖、供水设备及管网已全部改造完毕并运行正常,且创元物业公司不是专业供暖、供水公司,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截至目前,除兴隆庄煤矿、杨村煤矿供暖业务之外,其他各家属区供暖、供水业务及资产已无偿移交邹城热力公司和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现将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业务接收及维修改造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供一业”接收情况

协议签订及业务接收情况

为确保“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接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议签订及业务接收情况如下(接收时点数据)。

1.创元物业公司及股权移交协议签订

2017年12月25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邹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移交协议》,将创元物业公司移交邹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兖矿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业务接收平台。

2018年2月19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兖矿集团将持有的创元物业公司股权移交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

2.物业管理业务协议签订及业务接收情况

承接了兖矿集团在邹城市、济宁市高新区、和兖州区等地的80个住宅家属区54156户居民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3.供暖业务接收协议签订

承接了兖矿集团南屯煤矿、兴隆庄煤矿、鲍店煤矿、东滩煤矿、杨村煤矿五矿区28个家属区25427户居民的供暖运营业务。

4.供水业务接收协议签订

2017年12月29日,山东创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签订了《供水业务分离移交协议》,接收了兖矿集团兴隆庄煤矿10个家属区7688户居民的供水运营业务。

(二)人员接收情况

2019月1月28日,进入创元公司在册职工144人(其中男职工98人、女职工46人)。因自然减员11人,目前在册职工133人。

(三)资产接收情况

2018年8月,双方签字确认应移交资产原值10526.67万元,净值2293万元。经兖矿集团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于同年12月资产正式接收入账。共接收资产原值9900.32万元,净值2153.03万元。按照移交主体划分,接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原值6488.87万元,净值1250.17万元;接收兖矿东华集团公司(原事业发展分公司)资产原值3411.45万元,净值902.86万元。按照类别划分,接收物业资产原值3971.00万元,净值1041.07万元;供暖资产原值5570.44万元,净值928.60万元;供水资产原值358.87万元,净值183.35万元。

二、“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拨入使用情况

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兖矿集团发〔2017〕235号)的文件要求,为保证准确核算“三供一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