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食品的储藏标准
1 所有冷冻易腐食品在任何时候都应被正确储存。酒店应确保:
1 温度的要求:
1.1 所有含有潜在危险的食品都应储存在1°C-5°C阴凉的房间或制冷设备内。
1.2 冷藏室或冰箱只能在储存的水果和蔬菜时可保持在略高于7°C的温度或更低。
1.3 所有的冷藏室和冰箱需每天用测试温度计测量两次温度并作记录。温度检查也可以这样做,把一个有盖的塑料容器装满水,并使用测试温度计测试水温。估计的温度不能被记录。
1.4 必须在容器外贴上“仅用于温度测试”的标签。
5.5 所有温度检查要记录。
2 日期编码,鉴定与包装
2.1 所有食品必须有明确的日期标签和用于存货周转的目的。
2.2 应定期的检查冷藏室或冰箱以确保食品都处在各自的“此前食用最佳”期内或“使用”日期内。任何超过“此前食用最佳”或“使用”日期的食品都应被处理掉。
3 食品储存容器
3.1 纸板和木箱不得用来贮存食品。由这些箱子运送过来的食品将被放在塑料容器中。(但蘑菇可以)
3.2 所有冷藏室或冰箱内的食品都应存放在一个干净,未受污染的容器内并适当的用一个合适的容器盖子,盖住所有的食品。
3.3 原来食物容器不能再次被利用从而防止交叉污染。
3.4 所有的食品包装都应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欠缺或损坏。
3.5 不要使用非食品容器储存食品。
3.6 化学容器不得用于食品储存。
4 一般的存储需求
4.1 未煮过的食物(生的)要存储在下面或与已经可以食用的食品(或烹调过食物)分开储存以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4.2 食品存储须至少离地面15厘米。食品不能直接存放在冷藏室的地板上。食品只能存放在所提供的货架上。使用牛奶箱和其他临时措施并不合要求。
4.3 存放的食品不要超过冷藏室或冰箱的容量。这样会确保空气流通。
4.4 请勿以任何理由使用洗手池旁的纸巾,净布或J-布覆盖食品,因为它们是有吸收性的。只能使用不锈钢,铝箔或塑料。
4.5 不要在上方相互的堆积太多的食品。
4.6 水和冷凝水不能滴在食物上。
4.7 不要在储藏室或冰箱内储藏开封的罐头食品。食品一旦被开封,需要被放置在有盖不锈钢或塑料容器中。
4.8 如果存储设施的温度在5°C以上,那么员工就应测量个别在冷藏设施内的产品温度。如果食品温度也在5°C以上,那么所有含有潜在危险的食品都不能再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