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S45/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2018-01-10发布2018-06-1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DBS45/051—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第一次印刷
DBS45/05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代替DBS45/02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米粉》、DBS45/026-2016《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调制干米粉》和DBS45/036-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糙米干米粉》。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
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宁军、李暄、龙辉、温韬、段玉林、陈小聪、柳永英、阳文琼、石相莉、
农彦贤、黄晓赞、吉日文、罗志祥、杨健、郭盈岑、何晓蓉、陈潜、覃刘馨、李文奇。
I
DBS45/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米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制米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或糙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类原料为辅料,经相应工艺制
S
成的干米粉、调制干米粉和糙米干米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54大米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