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山西省《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管理规范》.pdf
文件大小:333.27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5-21
总字数:约5.33千字
文档摘要

ICS

CCS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XX/TXXXX—XXXX

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管理规范

(送审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TXXXX—XXXX

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采集、送检、检测、结果分析应用等。

本文件适用于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管理工作。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或

修订)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D/YJY02.10-2021水样中21种毒品及代谢物与可替宁的测定

JD/YJY02.15-2023水样中依托咪酯等71种精神活性物质和代谢物及可替宁检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污水毒品成分检测

在一定周期一定区域内,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泵站或人群聚集点、地表水等未经生化处理的污

水样本进行检测、分析、评估,通过分析样本中毒品浓度,测定检测区域内人均毒品消费量和毒品滥用

情况。

4基本要求

4.1遵循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和省禁毒委员会关于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检测项

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原则。

4.2检测项目设置结合当前污水毒品成分检测工作的现状,注重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分阶段推进、

由简到繁,逐步完善检测深度和广度。

4.3检测项目设置客观、科学,立足于准确评估毒情,充分运用客观数据,最大限度减少人为上报数

据,符合污水毒品成分检测工作客观规律,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5检测项目技术架构

5.1污水样本采集要求

5.1.1采样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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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位应选择各市所属各县(区)、乡覆盖主城区的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泵站进水口或排污单位

(酒店、居民楼、娱乐场所、高速服务区等)的总排放口。污水处理厂选取采样点时,以污水处理厂进

水口细格栅后位置作为采样点。

5.1.2检测目标物

污水毒品成分检测目标物种类在JD/YJY02.15-2023列明的71种精神活性物质基础上,增加10种在

我省存在滥用风险的麻精药品,可根据列管目录的增加作出相应调整。10种麻精药品分别为美托咪酯、

美托咪定、γ-羟丁酸、二氢埃托啡、三唑仑、米达唑仑、氯硝西泮、莫达非尼、阿普唑仑、巴比妥等。

5.1.3采样频次和方法

每个点位采集数量为2份,采样方式为等体积取样,混合成2瓶样本。对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的污水厂、泵站、窨井等,应视情采用合适采样器材和时间间隔。其中,污水厂和泵站

优先使用在线自动采样器采样,若不具备条件,可使用人工采集方式,每个进水口的采样时间间隔相对

稳定。

5.1.4采样设备

各地原则上应采取自动采集方式采集污水样本,采样设备应具备实施远程控制及自动采样和冷冻保

存,使用摄像头实时监控、样本瓶防开盖、二维码标识识别等手段加强防伪等功能。

5.1.5采样容器

为避免样本交叉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