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股东(合伙)出资协议
公司名称:
合伙股东:
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东(合伙)出资协议
本合同签订地: 市区(县),股东名
股东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 。
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
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1、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人的岀资方式、数额和占比及表决权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持有
表决权%
以上资金需进入目标公司账户,并经各方确认。同时该目标公司账户为目标公司对公账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日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用于目标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转、员工工资支付、房屋租金、 等各项收入、支出。
第四条出资时间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岀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非货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各方的注册资本按照如下约定实缴:
第一期:于公司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之日起日内支付股东认缴出资的 %;
第二期:于年 月 日支付股东认缴出资的%;
第三期:于年 月 日支付剩余的认缴出资 %。
3、股东未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3.1半年之内补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 %的违约金;
3.2半年之内无法补足,违约方退出公司,并从约定的出资日期起,按照应出资金额%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各方一致确认该条款违约责任系惩罚性违约金性质。
第五条股权转让
1、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股东转让其股权后 年内,又岀资设立新公司或者成为其他公司股东,并且与本公司做相同的业务的,需向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档、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组织结构及分工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委派 名,委派名。董事任期为 年,可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如公司不设董事会,由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