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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电建部东方换流站项目部
检查单位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检查时间
2017.8.15~8.16
一、检查考核依据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水电安〔2017〕19号)
二、检查考核方式
2017年8月15~16日,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交流等方式对东方换流站项目部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值得肯定的方面
1、领导带班记录填写规范、齐全。
2、开展了防风防汛、防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并编写了专项报告。
3、各类安全检查均制定了安全检查表,对表开展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齐全、规范。
四、需要整改的问题
1、部分上级安全文件未及时阅批、传达。
2、未制定安全费用预算计划(年度、月度)。
3、项目部未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适用性评审。
4、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方案。
5、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帐,部分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
6、未明确汛期气象信息收集、发布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7、未明确三项业务管理人员,未对职业危害岗位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
8、未及时动态更新重点防火部位,无消防器材布置图、消防器材台帐不全。
9、项目部车辆管理台帐不全(缺车辆保险资料),未配置专职司机,未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10、主控楼电源箱设置位置不当,存在倾覆风险,电源箱电缆敷设不规范。
11、辅控楼个别作业人员存在未佩戴安全帽现象,简易作业平台搭设不规范。
12、施工用电接地、设备接地无检测纪录。
13、机械设备管理网络图未以文件形式下发,未明确机械设备岗位职责。
14、雨水井清理未严格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安排监护人监护、进行气体检测等工作。
请东方换流站项目部对以上问题认真整改,将整改情况于2017年8月24日前报局安全保卫部。
六、工作建议
1、周调度会,应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保存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履责记录。
2、安全总监未配置到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只有2人,建议严格按照工程局《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管理规定》“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开展标准化自查工作滞后,自查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管理资料及自查报告。
4、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不全,部分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未统计、分析,隐患排查排查应与各类安全检查相结合,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进行统计、分析。
5、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不规范,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要求,项目部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块的通知》要求,完善项目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
6、项目部处于沿海地区,项目部应贯彻《关于做好中央企业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汛一〔2017〕19号,汛期及防台期间,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填写值班记录。
7、及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并存档备查,将三项业务知识纳入进场三级教育培训内容。
8、将分包队伍车辆为纳入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车辆档案备案,组织驾驶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等。
9、项目部应保存塔机出租方与第三方安拆单位委托安拆协议以及起重机械检测单位有效证书,应保存塔机负荷试验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过程管控资料。
10、应督促分包单位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11、尾工阶段,加强交叉作业、零星作业以及转场材料装运、留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施工作业必须交底到位,要防止单兵作业,施工管理人员监护到位。针对尾工阶段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加强对尾工阶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上岗一人教育一人。
12、项目部应完善到营地到施工现场人行通道的安全设施。
检查负责人:受检单位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
附件:
问题清单:
1、部分上级安全文件未及时阅批、传达。
2、未制定安全费用预算计划(年度、月度)。
3、项目部未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适用性评审。
4、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方案。
5、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帐,部分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
6、未明确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