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江西绿色生态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
编制说明
一、项目来源
为引领我省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产业高质量发展,填
补“江西绿色生态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的标准空白,
支撑我省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制造企业开展“江西绿色生
态”品牌认证,由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由江
西驴充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制定该标准。
二、起草小组
该标准由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标
准起草小组主要由江西驴充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赣州赣昌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有限公司、江西黄林电动车配件贸易有限
公司、江西驴宝宝通卡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市车业商会电动
车分会、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
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江西理工
大学、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赣州
充电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登峰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赣州为领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金枪鱼科技有限公司、江西
敏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
三、标准先进性分析
本标准遵循DB36/T1138-2019《“江西绿色生态”品牌
评价要求》的要求,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
量引领四个一级指标入手,设计对应的二级指标。
1.质量引领
“质量引领”属性的二级指标来源于相关企业的电动自
行车交流充电桩多次检测结果,通过比对国家标准和团体标
准,结合省内相关企业的意见和生产现状总结出电动自行车
交流充电桩质量优势和指标先进性。
本标准的质量指标先进性在于:
(1)充电桩正常工作电压范围为AC(220±25%)V,严
于T/JGE3011-2023中“AC(220±20%)V”的要求。
(2)在T/JGE3011-202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9.3.3
规定的条件下,输出电压应不超过4V,严于T/JGE3011-2023
中“不超过15V”的要求。
(3)在T/JGE3011-202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9.3.4
规定的条件下,电压降不应超过0.5V,严于T/JGE3011-2023
中“不应超过2.0V”的要求。
(4)输入功率偏差应不超过+14%,严于T/JGE
3011-2023中“不超过+15%”的要求。
(5)电能计量误差不超过±1%,严于GB/T
42236.1-2022中“不超过±2%”的要求。
(6)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严于T/JGE3011-2023中
“室内使用不应低于IP40,室外使用不应低于IP54”的要
求,严于GB/T42236.1-2022中“室内使用不低于IP32,室
外使用不低于IP54”的要求。
具体指标分析详见表1。
表1“江西绿色生态”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的指标分析
检测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绿色生态团体标准要指标来
指标报告
要求求源
结果
电源
在AC(220±20%)V在AC(220±25%)V
电压符合
电压范围内,充电桩电压范围内,充电桩
适应要求
应能正常工作应能正常工作
性
空载
充电桩处于空载状充电桩处于空载状态
状态符合
态的充电端口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