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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管理,规范操作行为,保证计算机的安全操作和有效使用,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用计算机;
第二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总部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设备的实际操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工作环境
第三条计算机的周围环境必须整洁、卫生,禁止摆放磁性物、各类液体等有损计算机的物质;
第四条严禁在开机状态下,在计算机上覆盖纸张、布等防尘罩;机器上方不得压放任何物品;同时尽可能远离窗口、门口,避免阳光直射;
第五条计算机周围三米内不得有明火、烟尘;
第六条计算机开机工作的室内温度应在-10℃—30℃之间,超出此温度范围,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三章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日上班开机前,应首先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表面进行简单清洁;下班前应逐次关闭设备,最后切断电源,禁止在不关机状态下直接切断总电源;
第八条设备的开、关应按如下次序进行:接通电源后,逐次打开辅助设备开关,其次打开显示器,最后开主机。关机时应尽量使用操作系统提供的软关机功能,确认主机正常关机后,关闭显示器,再依此关闭辅助设备,最后切断总电源;
第九条正常工作时,应尽量减少开、关机和重新启动次数,每次开、关机间隔时间必须在30秒以上;
第十条在开机状态下,操作人员如暂时离开,须设置屏保密码,防止其他非授权人员使用操作;
第十一条个人应做好本计算机的数据备份工作,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误删除引起文件丢失;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做好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有
关企业信息、数据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禁止在计算机上下载、安装、试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和安装外来软件,必须经过本部门领导同意,并进行防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游戏、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浏览反动、淫秽等非法网站,禁止在互联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信息;
第十五条禁止个人私自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改变机器配置,由此造成的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由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非计算机维护人员不得拆卸、更换机内硬件;
第十七条通过非USB接口与主机连接外部设备时,应在同时关闭主机和外设的情况下进行物理连接,确认连接无误后,再依此开机进行使用;
第十八条遇到临时停电时,应尽快保存数据后关闭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并关闭UPS电源,不允许使UPS长时间处于耗电状态;
第四章安全防护
第十九条计算机使用人员要经常对计算机设备、电源电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信息管理中心报告并处理;信息管理中心定期检查线路,对线路老化的电源插板及时进行更换;
第二十条使用设备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与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混放;下班后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遇雷雨时应暂时关闭所有设备;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连接电脑的插板上插接大功率电器;茶杯的摆放应远离电源、所有设备;
主机风扇旁不能遮挡其它物品,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不用易产生静电的抹布或未拧干的抹布擦拭电脑,不用手触摸显示屏;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个人不得随意卸载,并定期升级、更新病毒库,同时及时更新系统补钉以修复系统安全漏洞;不允许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对于外来的存储设备,使用前应先查杀病毒,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及其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尽量减少通过共享文件夹的方式共享数据,如需要,应加设密码进行保护;
第二十四条使用人员应定期备份机器内的各类数据,预防各种软、硬件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
第二十五条机器内所有与企业相关数据,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复制、打印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有必要的,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二十六条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维修保养按照“《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管理办法、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备件、消耗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信息化管理部负责解释;